而她呢?身上的衣服还是大牌,但当季的已经快要买不起了。每季勉强买几套在人前撑着面子,配饰之类的都是让佣人偷偷在二手店买的——幸好这两年流行复古,风格上倒没什么大问题。

可是这种勉强维持着体面,实则囊中羞涩的日子她已经过够了。

想当年她买铂金包也是毫不手软的。那时候年纪小,背铂金包其实太过成熟。现在年纪大了,倒是能镇得住场子了,可她的包早就一个个变卖掉了。

她也想买那些奢华昂贵的东西,4000元的贵妇面霜当然比500多的大路货好用啊,但是现在用不起了。所有的钱都花在明面上,外人能看到的地方。

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日子都过得扣扣索索的。

这种日子她真的不想再过下去了。

她也想像林彦深这样有数不清的衣服鞋子,名表名包。随便从衣柜里拽一件出来出街,都体面高贵。

“穿这件灰色宽松羊绒衫吧。”林彦深挑了一件全新的羊绒衫递给张碧落,“我记得他们家的羊绒衫很柔软。”

“好啊。”张碧落点头答应。这羊绒衫一看就是上品。柔软又有筋骨。

不用翻吊牌看是什么牌子,就知道是一件好衣服。

林彦深和女佣退出房间,张碧落脱下自己的高领衫,换上林彦深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好衣服就是好衣服,明明是男生的款式,这样宽宽松松的穿在她身上,竟显得格外慵懒性感。

肩膀平直胸部圆润挺翘,宽松得恰到好处。既有曲线,又不刻意,非常完美。

看着镜中明眸红唇、亭亭玉立的女孩,张碧落伤感失落,却又燃起了前所未有的斗志。

她承认她是个热爱物质的人。为什么不爱呢,那些昂贵的东西,往往代表了人类情趣和审美的最高水准。她爱一切美的事物,当然也会爱它们。

就拿这件羊绒衫来说,且不说它这个“纤维中的钻石”的名头,就拿它的颜色来说,这种清晨天色将亮未亮时山间薄雾的颜色,就将普通的灰色甩出十条街。

这种微妙的,既温柔又带了点惆怅的灰色,一看就是高级的颜色。

很多时候,美就在于那点与众不同的微妙。

照完镜子,张碧落收拾心情,换上微笑走出衣帽间。她要去征服林彦深,要去征服世界了。

“哎呀,真漂亮!”看到张碧落,女佣马上赞叹出声,“张小姐人漂亮,穿男装都这么好看!”

张碧落矜持的微笑,用有点羞涩又有点期待的眼神看着林彦深,“好看吗?会不会有些奇怪?”

这样的眼神男人都无法抗拒,她以前试过,百发百中。

让她有点失望的是,林彦深没跟她对视,他在看她身上的衣服,“挺好看的。虽然有些宽大,但还是好看。”

张碧落莞尔一笑,“谢谢你们这么给面子。”

“走吧,我们去叫蒋岑起床吧。”林彦深从张碧落身上移开视线。

答应借衣服给张碧落穿的时候,他并没有多想,可是等她穿着他的衣服出来,站在他的面前,温柔浅笑着问他好不好看时,他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微妙。

有点新奇,但更多的是别扭。

蒋岑已经醒了,正半躺在客房的长沙发上刷手机,听见敲门声马上跑过去把门打开。

看到张碧落的第一秒,蒋岑瞪大了眼睛,为什么表姐换了衣服?

看个电影的功夫,她跟林彦深之间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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