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仙侠修真>劳尘>第7章 水
致而至者,命也。”其意发得亦已明白矣。如孟津之上,不期而会者八百国,亦其出于自然而然,非人力所容强,便是天命之至,武王但顺乎天而应乎人尔。然此等事,又是圣人行权底事,惟圣人及大贤以上地位,然后见得明,非常情所及。唐陆宣公谓[人事尽处,是谓天理”,盖到人事已尽地头,赤见骨不容一点人力,便是天之所为。此意旨极精微,陆宣公之学亦识到此。如桎梏死、岩墙死者非正命,是有致而然,乃人所自取而非天。若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盖到此时所值之吉凶祸福,皆莫之致而至,故可以天命言,而非人力之所取矣。

问:[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朱子注曰:“以理言之谓之天,自人言之谓之命,其实一而已。”此处何以见二者之辨?曰:天与命只一理,就其中却微有分别。为以做事言,做事是人;封此而反之,非人所为便是天。至以吉凶祸福地头言,有因而致是人力;对此而反之,非人力所致便是命。天以全体言,命以其中妙用言。其曰[以理言之谓之天],是专就天之命在其中。其曰[自人言之谓之命],命是天命,因人形之而后见。故吉凶祸福自天来,到于人然后为命。乃是于天理中,截断命为一边,而言其指归尔。若只就天一边说,吉凶祸福,未有人受来,如何见得是命?

问:天之所命,果有物在上面安排分付之否?曰:天者,理而已矣。古人凡言天处,大概皆是以理言之。程子曰:[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又曰:[天也者,道也。”论语集注“获罪于天]曰:[天即理也。]易本义:[先天弗违,谓意之所为,默与道契。后天奉天,谓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又尝亲炙文公说:[上帝震怒]也只是其理如此。天下莫尊于理,故以帝名之。观此亦可见矣。故上而苍苍者,天之体也。上天之体以气言,[上天之载]以理言。

问:天之所命则一,而人受去何故如彼之不齐?曰:譬之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其雨则一,而江河受去,其流滔滔,不增不减;溪涧受去,则洪澜暴涨;沟浍受去,则朝盈暮涸。至放沼沚坎窟、盆瓮罂缶、螺杯蚬壳之属受去,或有斗斛之水,或只涓滴之水,或清甘,或污浊,或臭秽。随他所受,多少般样不齐,岂行雨者固为是区别哉?又譬之治一片地而播之菜子,其为播植一也,而有满园中森森成行伍出者,有掷之蹊旁而践蹂不出者,有未出为鸟雀啄者,有方芽为鸡鹅啮者,有稍长而芟去者,有既秀而连根拔者,有长留在园而旋取叶者,有日供常人而羹食者,有为菹于礼豆而荐神明者,有为齑于金盘而献上宾者,有丐子烹诸瓦盆而食者;有脆嫩而摘者,有壮茂而割者,有结实成子而研为齑汁用者,有藏为种子,到明年复生生不穷者。其参差如彼之不齐,岂播种者所能容心哉?故天之所命则一,而人受去自是不齐。亦自然之理,何疑焉!

性即理也。何以不谓之理而谓之性?盖理是泛言天地间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这道理受于天而为我所有,故谓之性。性字从生从心,是人生来具是理于心,方名之曰性。共大目只是仁义礼智四者而已。得天命之元,在我谓之仁;得天命之亨,在我谓之礼;得天命之利,在我谓之义;得天命之贞,在我谓之智。性与命本非二物,在天谓之命,在人谓之性。故程子曰:“天所付为命,人所受为性。”文公曰:“元亨利贞,天道之常;仁义礼智,人性之纲。”

性命只是一个道理,不分看则不分晓。只管分看不合看,又离了,不相干涉。须是就浑然一理中看得有界分,不相乱。所以谓之命、谓之性者何故?大抵性只是理,然人之生不成只空得个理,须有个形骸方载得此理。其实理不外乎气,得天地之气成这形,得天地之理成这性。所以横渠曰:“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塞字只是就孟子“浩然之气塞乎天地”句掇一字来说气,帅字只是就孟子“志,气之帅”句掇一字来说理。人与物同得天地之气以生,天地之气只一般,因人物受去各不同。人得五行之秀,正而通,所以仁义礼智,粹然独与物异。物得气之偏,为形骸所拘,所以其理闭塞而不通。人物所以为理只一般,只是气有偏正,故理随之而有通塞尔。

天所命于人以是理,本只善而无恶。故人所受以为性,亦本善而无恶。孟子道性善,是专就大本上说来,说得极亲切,只是不曾发出气禀一段,所以启后世纷纷之论,盖人之所以有万殊不齐,只缘气禀不同。这气只是阴阳五行之气,如阳性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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