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青春校园>啊,我的主君>第27章 第二十七话 此奇货可居
中开荒种地,为了生存,也为了赎罪。他们还算幸运,在秦帝国的治下,这些穷山恶水并非一无所有。那里有昭襄王时李冰父子督造的“湔堋”,就是后世称为“都江堰”的水利工程,它将洪涝灾害变为灌溉农田的水源,将苦寒之地变为天府之国。虽然,在秦帝国的时代它并不能立刻见效,但在百年、千年之后,它的作用依然可以延续,被后世的人赞扬。

不过也有这样一句话:好汉不提当年勇。这位老人可不是那些在“当年”不曾“勇”过,只能在年老之时倚老卖老的一般老人。年轻时,他是一颗明珠,恰到好处地镶在了秦帝国的王冠上,明珠不曾暗投,其价值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积古的老人就像传世的古董,其珍贵不在自身的价值,而在于岁月的沉淀以及背后那些悲欢离合。仲父已经84岁了,在秦帝国70以上的老人就不需要任何劳作,由官府供应肉食以及坐着的时候倚靠之物和出行必备的拐杖。文信侯到了这个年龄,归还了领地和爵位,只作为吕氏仲父,在君主困惑的时候答疑解惑。他有子有女,却没有让子女继承爵位与财富,他认为儿女的地位与财富应当由他们自己去挣,就算是嗣子也不该无功受禄。这也是响应了秦帝国的国策,虽然国策中不包括嗣子。其中,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皇帝也不曾立嗣。大子扶胥虽然承担了嗣子的责任,但他并没有被立为嗣子。并不是他差了什么,只是皇帝总想着禅让或者长生,无论选择哪一种都不需要嗣子。禅让只需要最优秀的继承人,他不必是自己的儿子,长生就不会死去,不死连继承人都不用考虑嗣子就更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老人收回了思绪,按照礼节回应了皇帝:“蒙君下问,老夫自当知无不言。”

“那朕就问了:就说譬如有个甲,他爵位到侯。甲手下有个门客乙,这个乙呢,弑君未遂给抓起来了,甲是否该连坐”皇帝没有追究仲父应答不及时一事,在场的其他人也没有提起。

“甲身为主人,治下不严,理应连坐。”

“那他该怎么判?”

“乙判死刑,甲和其门人加上乙的随从判流放。”

“要是这个甲是个有身份的,该不该从轻判决?”

“不管甲是什么身份,都不该从轻判决。秦律从来都是壹赏壹刑,不能开这个先例!”

“那要是甲自杀了呢?”

“甲罪不至死,以死谢罪当赦免其门人及其他受牵连的人,以示君主的仁德。”

听了仲父的回答,正神沉默不语。似乎是觉得最坏的结果应验了,连手的温度也降得更低了。赵心儿再一次主动开口,将这个已经结束的话题翻过去,引入新的话题:“既然这么说,我也想到一件事,想问问仲父,不知道能不能问。”

赵政颇感意外:心儿从来没有这么主动说话,自从到了秦帝国,心儿似乎变了不少……这样也好,由心儿发问,正神也能放松一点。

仲父也没有因为赵心儿突然插话而感到不快,依然是遵循着礼仪应答:“皇后请讲,老夫尽力而答。”

“也不是什么大事。刚刚想起了一件事情,就想问问:假如有一位女子甲,先与男子乙相好,后来甲嫁给丙为妻,生有一子,但不能确定是乙的儿子,还是丙的儿子。丙死后,甲又与丁相好,生有二子。之前生的一子杀了丁及其二子。那么乙会不会被牵连?”

“皇后说的倒不好办呐……首先,甲和丙是无罪的,因为甲没有教唆儿子杀人,丙已经死了就不能追究。要是甲说儿子是乙的,那么乙作为父亲会被牵连,如果不是就不受牵连。”

“如果杀人的那个儿子有爵位,乙将他当成自己的儿子,那么乙会不会为了儿子做些什么?”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替他顶罪,然后自杀。这样儿子的爵位不会受影响,对被杀的丁也有交代。”

“这样不会违反律法吗?”

“不会。这种由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只要苦主不告,都是可以不追究的。”

“是这样啊,受教了。”皇后赵心儿在座位上向仲父行了一礼,以示尊敬。仲父立刻起身还礼,连称不敢,以示为臣之谦逊有礼。之后,皇后将话题引向一些居家琐事,皇帝也陪着一起唠了会儿家常,仲父也就要走了。皇帝叫昌信侯送仲父去太后那里,叫仲父也陪太后说说话。昌信侯送完仲父,回来向皇帝复命,回收了安放在座位底下的手机,将录音群发之后,就直接回咸阳的府邸去处理领地中的事务了。他是一位靠关系得到爵位的外戚,却像一个朝廷官员一样勤勉,领地中的黔首自然是爱戴他的,但他手下的官吏却嫌他多事,只是碍于他有皇帝、皇后和太后这三座无法撼动的靠山,敢怒不敢言。

葛天明在被始皇帝留用的皇后送嫁人员元士婴的陪同下,找郎中令去确认一些祭祀的细节,晚上由元士婴送他去昌信侯家里休息。周瑜在项子的陪同下亲自调试了祭祀用的乐器,由项子来搬乐器,周瑜来试音。三夫人、九嫔也去忙自己的事了。皇后特意嘱咐羋姓夫人去大子那里帮忙,不用急着回来。只留下皇后陪着皇帝批阅官员上奏的简牍。

简牍上的字也是简体汉字,是正神改写过的细节。在正神的指导下,赵心儿慢慢学习着如何看简牍,该怎样批阅,该怎么判。遇到有价值的特殊案例,正神会给赵心儿讲讲其中的道理,为君该如何,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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