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脚步声声,麦明诗知道,他终于回来了。
薄宇捷好几天都没有回大帅府,他终于知道,这里才是他的家。
“夫人呢?”他回大帅府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仆人,麦明诗站在楼上就可以听到他在说话。
“夫人在楼上。”仆人战战兢兢回答道,这几天麦明诗没事就对家里的仆人发火,每天家里的碗,茶具摔了好多次,她也只对书峻有那么点温柔,“饭已经准备好了,大帅,现在您和夫人准备用饭吗?”
“你上去叫她。”
不用仆人上去叫她,麦明诗已经走下了楼。
她的妆容精致,打扮摩登,勉强露着微笑,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今天的牛排怎么样?”麦明诗喝了一点红酒,问薄宇捷,他是不喜欢西餐的,本就没打算他今晚会回来吃饭,所以没有按照他的口味做饭。
薄宇捷看着带着红血丝的牛排,切了一块,咽了下去,婚姻在麦明诗的一方是忍耐,在他这里又何尝不是。
他和麦明诗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她喜欢舞会,喜欢交际,打扮洋派,说话方式直来直往,和洛晚晴大家闺秀完全不同。在他的眼里,洛晚晴是没有思想的,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爱好什么,她好像从没有穿过一次洋装,好像从没有去什么舞会,什么酒会,永远都是呆在家里,在做什么,干什么,他通通都不知道。
男人就是这样,前妻和现任妻子总是会在心里比较。
“还不错,很嫩。”薄宇捷回答道。
“父亲明天过生日,你有空去一趟他那里吗?”麦明诗对这几天薄宇捷有家不回的事情置若罔闻,淡淡问道。
“去,帮我准备一份礼物。”当然得去,麦家是旗家军最大的财力支持者。
“好。”麦明诗切了一块牛排,没滋没味咬了几口,“明天晚宴,在新华侨。”
晚上,薄宇捷再也没有从大帅府出去。麦明诗听着西洋曲,他在书房。
夜深,麦明诗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自己,因为这几天没有睡好,所以,她好看的眼睛有了一点黑眼圈。她是典型的丹凤眼,天生媚态。她是极其爱好的,反复检查自己的眼睛是不是不像以前那般有光彩。
起身,她打算躺在床上睡觉。
一个强有力的臂膀抱住了她的腰,温热又粗重的呼吸在她肩膀的皮肤上喷薄。
他的吻没有章法,没有感情,在她还没来得及给予反应的时候,她只觉得腰上一空,系在腰上的系带被她蛮横地扯掉。他的体力好到不行,惩罚似的占有她年轻又魅力的身驱壳。
这一晚,他没有离开,抱着她睡了一整晚。
……
第二天醒来,已经快到晌午。
薄宇捷还在身后酣睡,麦明诗起身穿好衣服,给自己化了个浅淡的妆。
今天是父亲的生日,她明白的,薄宇捷昨晚何尝不是一种讨好。他们本来就是联姻,她能指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爱情?
“你醒了?”薄宇捷从梳妆镜里看她,从结婚到如今,他见到她的每时每刻都是精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