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青春校园>尘香住愁>第五十四章 流火旧事·双日争辉

七年前,流火岛前任岛主闭关之时恰逢百年一遇的月星交叠之夜,当晚血月当空,星力大盛,然而这种星月所带的寒凉之气却恰好就是流火岛所推崇的火阳之力的先天克星,那一晚不出意料的,正处在关键时刻的流火岛前任岛主走火入魔了,在丧失神志的情况下疯狂砍杀了数十个护法弟子之后,发狂而死。

流火岛发生暴动。

岛中两位少主―大公子夜修迟、二公子夜修恒各自为阵,争夺那赤焰殿至尊之位,后人称之“双日争辉”。其中大公子夜修迟才智修为均是一流,在岛中原本也颇有威望,本是岛主的最佳人选,却因长期流连师门,喜好游历山水,结交好友而常年不在岛中,所以即便他有人望,可这总是建立在传言上、一直没有主人现身印证的拥戴夸赞也在经年累月的时间里,消磨在了众人久久不能满足期待的失望里了。而那位二公子夜修恒却自幼在岛中长大,在驭人谋断上更是极具天赋,自弱冠之年起,老岛主就发现了他的潜质,开始将岛中事务分化给他了,仅经过两三年的历练观察,就放心的把所有权利尽数交给了他,当时所有人都对老岛主这个行为颇有疑虑,都觉得即便这个二公子确有才能,可毕竟年纪太轻,就这样把所有权利全数交托,是不是过于轻率了些?可很快这些人就闭嘴了,因为自那之后的八年间,这个二公子大大小小所做的所有决断,就没有出过一次错!也是从那时起,夜修恒这个名字在流火岛有了不一样的意义,这个人也在众多门人心中有了非凡的地位,并且日益攀升,那几乎堪比明日之辉般给人指引和安心,好似只要这个年轻少主开口,他们就绝对不会失败。再加上老岛主膝下唯一疼爱有加的孙女也是二公子的女儿,所以对于岛中一切,他那个大哥和他比起来实在像是个外人,以至于这场争夺之战还未真正开启,众人几乎就都在心里确定了结局。

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这位常年不归的流火岛大公子却在这场双日争辉的风暴中回到了流火岛,并且第一次锋芒毕露的与自己的弟弟争夺那岛主之位!同时他带来了在外游历时结交的一众好友,均是当时仙魔道中的高手英才,其中就包括一个与他同出一门的小师弟。

老岛主殒命的那一晚,两方势力都带着自己的兵马赶往赤焰殿,大公子夜修迟的兵马并不占优势,只有区区一百临时愿意追随他的修士和四个来自岛外的神秘男女,那一战本是毫无希望的,但是那一日却在赤焰殿外留下了很多传说。

比如幽叶岛圣女展疏影一身白衣若仙,脚下步步生莲,飞花乱叶绕身飞旋,一叶便破百甲,打开入殿之路。

亦有芷玉峰大弟子温如陌在百米之外,一剑挥出,隔空掀翻赤焰殿殿顶,一下砸碎了几十个修士的头颅。

还有一个背着斗笠的锦缎男子,一只竹编的破旧斗笠随手抛出,瞬间遮云蔽月,寒风席卷,漫天星云顷刻覆灭,世间只剩黑暗蔓延,赤焰殿外的修士在失去视力的不安中只觉颈间一凉,便如俎上鱼肉般簌簌倒下,当真是斗转星移,挂刀砍菜。

亦有一个刚满十岁的黑衣少年,一人一剑坐守赤焰殿门,拦住了十八位试图破门而入的金丹修士。据说他小小年纪,可身上的肃杀之气却异常浓重,一双眸子冷漠平静,透着不近人情的严酷,手起剑落,那些还带着惊诧表情的头颅便从十几个肩膀上滚落而下,而他的眼睛从始至终都没有波动一下。

而夜修迟自己亦是一个高手,虽然二弟夜修恒有众多死卫掩护,但他却以一人之生猛硬生生破开了十来个死卫的拼死阻隔,与夜修恒血战了一夜,那一战他们都使出了毕生的修为,毫无保留,整个夜似乎都被他们染成了红色,混乱而又刺眼。那一晚,流火岛中血气冲天,哀嚎遍野。

等天光破晓,他二人终于胜负已分的时候,夜修迟已浑身浴血,几乎不能站立,可其他人却不敢上前半步,只有夜修迟和夜修恒两兄弟站在赤焰殿前,执剑而立。

夜修迟看了看夜修恒手中的那柄断剑,缓缓举起手,剑尖轻轻抵在夜修恒的咽喉上,他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轻声吐出一句话:“你输了。”

而夜修恒却只是看着这把随时可以取走自己性命的剑笑了笑,即便败局已定,可脸上的高傲仍毫不收敛,他仰天长啸:“原来上天果然不公,亏我还妄想与它争上一争,可终究还是没争过,天意……天意果然还是扭转不了的吗?”陡然间,他的话中掺杂了浓郁的失望和不甘,胸臆中喷涌而上的恨意滔滔不止,好像马上就要冲破他的胸膛,宣泄而出。

夜修迟突然愣了一下,其实夜修恒为什么如此不甘,在场的所有的人心里都明白,这些年流火岛的大事小情,不论是琐碎内务还是与外界诸多势力周旋应酬,都是他在熬心熬力。从一开始只管一个院子,到现在能将整个流火岛随心调配,这期间虽不敢说他从没动过野心,但至少他的每一个决策都是一心一意为流火岛谋最大利益的,这一点绝对毋庸置疑,试想能够掌管一个几世传承、在整个仙魔道都能排进前三的浩大门派,靠的当真只是他那一身血脉吗?从古至今,哪个没点手腕的人能当上掌权者?既能掌权,那就必定是善谋悉诡之人―即便他看上去或许十分平和斯文。夜修恒便是这样的人,他可以在闲适的生活中做一个人畜无害的风度公子,也可以


状态提示:第五十四章 流火旧事·双日争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