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这个米兰达感受尤深,为什么这么说呢?当时她与汤尼可没有今日的关系,只是有些“交情”,汤尼当时许以相当丰厚的中介费用,让她拿下了《穿普拉达的女王》和《暮色》的改编权,现在这两个项目,都是大卖的电影项目,对于这个行业内的电影公司来说,与这个金矿没有分别。
这个汤尼是个天才,他的经济基础知识不行,但是他的战略眼光无人能及,在这个高手猛人云集的投资界,他也就顶级的猎手,别人可能不知,这汤尼手中掌控的资产市值多少?这个米兰达可是一清二楚,将近200亿,心高气傲如米兰达,也衷心的认为,这个汤尼,是个汉子,是个能人,至于这个好色,喜欢在外面沾花惹草的毛病,其实是小节,微不足道的。
《破晓》今年8月才出炉,而它们的红火程度,绝对超乎你的想象──不但先后150多个星期荣登《纽约时报》最畅销书排行榜,并荣膺亚马逊网站最近十年来最佳好书、《纽约时报》年度最佳小说等各大奖项,更重要的是,米国青少年(特别是女生)几乎人手一本,大家都以读过《暮光之城》为荣,与前几年《哈利·波特》风头正劲时如出一辙。
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不是何方神圣,也不是文坛大家,连写手码农都不是,但为什么她的小说为何有如此大的魔力?梅尔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但一个关于少女与英俊迷人的吸血鬼男子在明媚的草地上谈情说爱的梦改变了她的生活。她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欲罢不能的阅读冲动,而梅尔对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真切而细腻的刻画,更是让读者引发共鸣,为之心动。
因此《暮光之城》从推出第一部《暮色》起,就深深俘获了读者,又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心。仔细剖析一下女性的心理,你就会明白在女生的白日梦里,要么出现高大威武,英俊阳光的白马王子;要么出现阴郁冷峻,瘦削迷人的帅气男子──而以现在少女们的眼光来看,白马王子已经太,冷峻高挑,充满谜样魅力的男生才最符合她们的幻想──而这样的形象,不就正是吸血鬼吗?
因此《暮光之城》靠帅气的吸血鬼与普通女孩的爱情故事,满足了所有女性的幻想,培养了数不清的书迷。而这些书迷,后来就源源不断地转化成了影迷。
在这个梅尔与tse就用他们的平台和资源为这梅尔和《暮色》推广,更让这一部小说更红更火,深入人心。
连这个汤尼都自称是《暮色》迷,北米第一酷男孩都是暮色迷,还有什么可以抯挡它火红的脚步,随着tse的大力推广,这部小说走向海外,成为全球流行的畅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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