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董一是黎明文化法人兼总裁,这没的说。其次赵景儿和张鹏全都为副总,各负责一部分制作的工作,再次就是王峰自己,任执行总裁,负责的是整个公司的运营。最后在王峰下面,还分为了数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负责人和负责的事情。
简单的来说,王峰把制作和公司运营给分开了。制作的事情就由董一赵景儿、张鹏说了算。行政工作、宣传、公关、人事、生产、销售等等全都由王峰负责管理。当然了,在总的发展方向上,还是董一说了算,除此之外财务部门也直接对董一负责。
短短一个月的功夫,整个黎明文化焕然一新,人还是那些人,地方还是那个地方,但是大家的精气神明显不一样了。
就跟老话说的一样,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董一这人不是一个好的火车头,他顶多是好的发动机,但是怎么开这火车,得找一个好司机,显然王峰就是一个好司机。
公司在架构上合理之后,营收上也好看了不少。说起来惭愧,黎明文化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算过营收,董一也就知道赚钱了,不然禁不住他这么花,具体赚多少花多少他一概不知。
王峰则不然,从公司创立到目前为止,黎明文化看着是干了不少的事儿,实际上总共也就九个月的时间。(从公司创建那一个月算起,到王峰统计财报为止。)
根据王峰的统计,在之前的九个月里,黎明文化的总收入达到十位数,十亿多一些。其中《浪客剑心》国内播放权加海外版权将近两亿(不是一次性买断,按季度给钱的。)、广告分成三亿多一些。《神龙斗士》两部加一起,播放权总收入四点五亿,广告分成一亿多(《神龙斗士》的网络播放量跟不上《浪客剑心》,主要是电视台播放量大一些。)
挣得虽然多,但是花的也不少。九个月光发工资,黎明文化就发出了三千多万。《浪客剑心》的目前的成本一共大概是三千多万,《神龙斗士》的成本也差不多是三千多万。这小一亿就没了。
《大神归来》的投资,直接划了一个亿下来,虽然现在还没用完吧,但是按照董一的性子,是肯定会给用完的。
公司的租金,一把手给了两年。一开始租了一千二百平方,但是现在不够用了。赵景儿又租了两层,加起来两千多平方,每月的租金八十多万。一年租金一千多万,两年加一起给了两千万。
日常开销包括水电费啊、物业费啊之类一个月得二三十万(主要是大型设备耗电)。这几个月少说也得七八十万。
也就是说,这九个月一共花出去了两亿多,这跟十亿一比是没多少。但关键是,不管是《神龙斗士》还是《浪客剑心》,他们这些版权费啊广告费啊,拿到手的一共才三亿多一些。不管是一次性买断的还是一百集一百集买的,都没有直接把钱全打来。《浪客剑心》加一起五亿多的收入,到账的也就一亿多,《神龙斗士》更是只拿回了海外版权的费用,一共是一亿八千万。
就跟电影票房似的,等你拿到票房分成的时候,你第二部电影都可能已经拍好了。这都是业内常态。这话可能夸张了一些,但是道理是这个道理。
这也是为什么赵景儿对董一大手大脚胡搞瞎搞不满意的原因所在。
晚上还有一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