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复额头冒出冷汗,旁边墨鸦一言不发地听着,余光落在两人的神态上,眼里探究之意愈发深长。

有时你这样凝神观察某个人,能将这人的性格看透。

“大、大人......”

“没关系,你先听我说,说得不对你再指正。”常久抬手阻止李全复喊冤,接着说下去,“你和你家主子约好等他下了朝在四方阁见面,哦,就是伯尹回家路上那个馆舍,很多才学之士都喜好在那里议事。你一开始没打算杀他,可后来你们之间起了争执,你才失手把他杀了。”

“你唯一想到的能拖延尸体被发现时间的方法,就是把他藏到一般人找不到的地方,也就是城西的山洞。”

“你运气挺好,这几天温度的确高,再拖个几日,那具尸体就化成一滩烂泥了,衣服也被你换过,脸也认不出来,咱们就真的没辙了。”

李全复张了张嘴,欲说什么,却最终没说任何话,面色一片怔忡。

“你杀了人,尸体不能被发现,有什么地方是可以将尸体藏到晚上而不引起别人察觉的呢?”

“不如就直接利用眼下这个房间吧,你这样想。”

常久回忆起昨日自己去到四方阁的情景,昨夜睡不着的时候,她脑中已经把整个过程捋了无数遍。

“你将退房时间延长至第二天,再随便找个理由让端茶送水和负责打扫的小二不要进去那个房间,大概用的是‘客人需要休息,不爱被人打扰‘之类的理由吧。”

“你在白天离开,晚上又回去一次,只不过是从窗子翻进去,又从窗子将尸体搬出来罢了。等到第二日早上,你再去四方阁结账退房,就算完事了,对吧。”常久不禁感慨,“窗台的灰积得挺厚,你怎么就没发现呢,这样很容易看出来拖行痕迹的。”

“你或许乔装打扮了一下,怕被人留有印象,但其实没有必要,事实证明没人记得你。唯一对你有些微印象的掌柜,所记得的不过是最初的两人最终离开时只见到一个,另一个不知什么时候走的,有些奇怪罢了。”

这件案子回头看来并不复杂,作案人也并不聪明,倘若真的为有心人刻意设局陷害,那么似她这般无经验又不爱到处跑搜寻线索的半吊子,怕是很难找到凶手。

话至此,常久已经不想再说下去了,她扭头与墨鸦的视线相对,露出询问的神色,言下之意,我表达清楚了吗?

“这些只是你的猜测,”墨鸦本没打算掺和,只不过常久问了,便出言提醒,他扬扬下巴,示意李全复,“你最该拿出来的东西,还未拿出来。”

“你、你有何证据,说我是凶手?”

果然,李全复嘴皮子都在颤抖了,整个人面含怒气,却掩饰不住眼底的游移和慌张。

凡质问证据的,心底都存着最后一丝侥幸,然而他们也不曾想想,没证据能找到自己头上吗。

“别挣扎了,”常久无奈道,“你还记得自己当时砸了伯尹几下吗?据仵作大爷说,先是猛烈一击,砸在后脑,之后人已经快不行了,却还没死透,于是你又补了十几下,用的应该就是房间里的砚台,可怜伯尹大人他,死得不轻松啊。”

“大概你在第一次砸完之后便以为他死了,之后处理尸体的时候却猛然间发现人还活着,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人彻底砸死。”

“只是我之前一直以为是凶手取下了伯尹手指上的戒指,然而没有料到,竟是伯尹自己取下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指认凶手。”

“你一定没有发现,”常久从袖中掏出那枚粘着已经凝固血迹的翡翠戒指,“这枚戒指就在床底下靠墙的角落里,我猜他知道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便偷偷摘下这枚戒指,任由它滚进床底下,而你急着对人家的脑袋猛砸,大概想都未曾想过,他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世人你是凶手的事实。”

刺眼的东升之日,照亮剔透光滑的翡翠,常久眯起眼睛转动手中的戒指,无比清晰地读出戒指内侧刻着的字:

“尹,复。”

象征主仆之宜的戒指,伯尹戴了这许多年,到头来竟成了死去一方的遗物,指认一方罪行的证物。

什么玩意儿。常久想。

“不过,这也并非决定性的证据,虽说这枚戒指是伯尹自己摘下来的,但我猜伯尹身上其他物什应该都在你那儿吧?你为了制造谋财的假象,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收了起来,可你不敢随意处置,你想等风头过了再去卖掉这些东西,所以它们此刻应该还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倘若我现在去搜你的住处,即便是挖地三尺,再怎么样也能找出来,到那时,你就百口莫辩.....”

“不、不!”李全复突然绷不住大哭起来,整个人像失去力气般跪了下去。

“怪他!这都要怪他!我认识他二十年,服侍了他十五年,可他最终却连银子都不愿意借给我!我做生意失败,欠下一堆债,我求他先借我一点,等我有了钱一定还上,可他居然对我说,就算死也不会借给我!我都跪下求他了啊!他怎么可以这样!这样啊!”

方才还极力保持镇定的面容,顷刻间老泪纵横,一张脸尽显颓败之色。

常久沉默着看着他,心里仍觉得不甘心,待他缓过口气,又说道:“你真的瞒得很好,欠债的事除了你夫人和两个孩子谁也不知道。”

估计孩子之所以知晓,也是被人上门讨债的缘故吧。

听闻“夫人”“孩子”,李全复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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