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寂寂, 孤月如霜,繁华闹市褪去白日的喧哗, 变得安静起来。
偶尔有轻轻的夏风拂过,柳梢摇摇摆摆,像是游荡的浮萍。
卸去了严肃的陆恕之走在安静的小路上, 这条路通向他在这的别墅,因为建在半山腰的缘故, 行人稀少。
男人在夜色中踽踽独行, 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纤长, 尾随在他身后,不离不弃, 使得这形单影只的气氛里多了几许暖意。
和银幕上的陆恕之不同, 现在的他脸上没有任何粉底, 也没有半点妆容,未加滤镜,却依旧清峻好看,和化妆的时候相差无几。
走走停停, 放慢脚步欣赏着路旁不知名的野花。
不知道想起什么, 拿出手机打电话:“顾航, 让你那个外甥消停点!”
说完这句话, 便直接挂断电话,加快脚步向山腰走去。
电话那头的顾航一头雾水:老板又怎么了?顾江怎么得罪他了?
思来想去, 八成是为了宁心。
那小兔崽子肯定找宁心去了!
顾航曾经警告过顾江一次, 可他就是不听, 他这个当表舅的能怎样?
再说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家宁心未婚,还不许有人追求咋滴?
老板管的太宽了吧!
顾航盯着自己的手机看了半天,终究没给顾江打电话。
鼻孔里对自家老板透着鄙夷:有本事你自己去跟顾江说啊!让我在中间做传话筒算什么?
这一次,我不说!
我不说就不说,什么也不说!
打完电话之后,陆恕之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
莫名想起他和宁馨的从前。
那个时候,她也就是十八、九岁光景,一个还没从电影学院毕业的学生。长相中等偏上,但她的眼睛很黑很亮,像是嵌在夜空中的黑曜石,会发光,尤其是在看着他的时候,宁馨的眼睛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星。
认识宁馨的时候,他已经成名,二十五岁已经是炙手可热的影帝。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宁馨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
那是一场投资人举办的酒会,她穿着白色无袖连衣裙,帆布鞋,战战兢兢从门口走进来,看到酒桌上的男男女女后,惊愕了一下,像只受惊了的兔子。
再后来,有人引着她坐到自己身旁,有人开始劝酒。
这种场合,但凡有漂亮小姑娘进来,大都是为了陪重要的客人喝酒,当然,也可以陪、睡,只要客人有需要,这姑娘就得跟他过夜。
这是这行的潜规则。
一个无权无势的女演员,想红就得一步一步睡上去,整个剧组的人都要陪一遍。
剧组工作人员之所以把宁馨安排在他身边,打的什么主意,他一清二楚。
在陆恕之看来,宁馨单纯,不谙世故,并没有为难这个小姑娘。
所以,那天晚上的酒会很快就散了,叫宁馨的姑娘便被淡忘在他的记忆里。
直到……
“恕之!”
回忆嘎然而止。
陆恕之停下脚步,眉眼清冷看着站在他别墅门外的女人,眉心拧成一个川字。
“恕之,我知道打宁心不对,找人诬陷她不对,我知道错了……”
唐妮娜匆匆跑过来,冲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的腰,不肯撒手。
没有顾航,没有周天,这次陆恕之一个人面对死缠烂打的唐妮娜。
眸底的清冷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层怒意。
“谁让你来的?”
如果不是母亲一逼再逼,他不会让唐妮娜做自己名义上的女朋友。
当然,浪费人家姑娘的青春需要付出代价,所以,陆恕之花了三年时间,把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路人捧成如今的一线小花,一场戏千万身价。
当时他说过:我不喜欢你,分手以后,别纠缠。
协议上两个人都签了字,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还找来了。
这幢别墅是他的私人产业,想安静的时候,便会一个人在这里住上两天。
上次唐妮娜生病,打车跑到这里来找他,如果不是怕自己的度假圣地被曝光,他不会去路边接她。
他不爱唐妮娜,连半点喜欢都提不起来。
有时候,他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喜欢男人?
要不然……
这么多年,怎么就没有女人能入得了他的眼?
“放手!”
掰开唐妮娜裹在他上的手,男人出声轻斥:“再这样别怪我封杀你!”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女人纠缠。
唐妮娜一直以为,只要陆夫人喜欢自己,嫁给陆恕之是迟早的事。
可她没想到,陆恕之竟然直接宣布分手,简单粗暴,没有给她半点喘息的机会。
也知道他讨厌女人纠缠不清,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想见他。
哪怕只是远远看一眼也行。
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在这附近徘徊,就是为了见他一面。
终于见到真人,抑制不住激动的心,便朝他冲了过去。
“恕之,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就不能原谅我吗?”
“我之所以针对宁心,是怕失去你。”
“你也知道,你们曾经有过一夜,我嫉妒他,没有安全感,所以才做出那样的事来,我向她赔礼道歉好不好?”
“你就原谅我一次,好吗?”
她像是无助的孩子,眼巴巴看着他,希望被谅解。
陆恕之茕茕而立,薄凉的眼睛扫过她的眉眼:“对不起有用,要警察做什么?”
从她打宁心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