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魔找到合适的路子,也等不到明日,缠着要李哲文带他去见魔术团的人。

他迫不及待地要在魔术团的人面前表演,然后成为他们的台柱。

他要上春晚,成为那个叫什么谦的帅哥一样,可以赚好多好多的钱,用钱来砸死月儿。

他要吐气扬眉。

李哲文笑着道:“这吐气扬眉的事情还真不能等,那行,既然这样,我便给对方打个电话,如果对方愿意见你,我们现在就去。”

“打,赶紧打。”火魔很有信心,就没见过有不卖李哲文账的人。

李哲文打了电话,跟对方说了两句,对方十分爽快,让他马上带火魔过来。

火魔欢天喜地地拖着李哲文走了。

博君瑞和龙飞笙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祈火的魔术,实在是出神入化,真了不起。”博君瑞真心地赞赏道。

“他除了这点,其他一无是处,你说他了不起?”龙飞笙觉得他看人的标准真是奇怪。

“人能精通一样,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便是了不起。”博君瑞指着桌面上的菜,“例如这些,看着不起眼的大排档,竟然能做出其他地方没有的风味,不辜负御水华门这四个字啊。”

龙飞笙道:“你只是对广式菜见识不多,广式的风味菜,绝不止这些,下次你来的时候,我带你到顺德去,尝一下顺德的地道美食。”

“顺德?”博君瑞知道这个地方,“不远啊,也不必下次来的时候再去,明天去如何?”

“你明天还没走吗?”龙飞笙诧异地看着他。

“不辜负美食,只好辜负日程。”博君瑞挑眉。

龙飞笙笑笑,她其实只是客套。

不过,既然话都说出去了,又不好推却,“好,那明天去。”

“对了,我听说广式早茶有很多精致的点心,不如明天一早我约你喝早茶?”博君瑞兴致勃勃地道。

龙飞笙犹豫了一下,“明天早上啊……”

“明天周六,你不用上班,可以啊。”博君瑞堵塞了她的退路。

龙飞笙想起明天确实也是无聊,既然这样,不如放开肚皮,大吃一天。

“好,明天我们在聚德楼集合。”

“你得来接我。”博君瑞笑眯眯地看着她,“我没车。”

“你没车?那你今晚怎么走?”

博君瑞笑意不减,“你送。”

龙飞笙无奈地塌下双肩,“行,送佛送到西,我送。”

龙飞笙对人间烟火最大的体会就是吃。

她喜欢和火魔在一起,因为火魔对吃也有一种蜜汁执着。

她最不喜欢和胡喜喜明朗两人一起出去吃饭,不是胡喜喜不爱吃,而是胡喜喜对吃很随便,她说能填饱肚子就行。

所以,和她们出去,她们不会去做什么攻略,只会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街边的麻辣烫,照样可坐下来吃,她们可都是身家上千亿的集团总裁。

麻辣烫是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有技术含量的是麻辣烫的酱料,她也愿意吃麻辣烫,但是,对酱料和食材都必须有讲究。

显然老胡和明朗都不是这种认。

也注定她只能跟火魔混一堆。

她看着博君瑞吃。

一个人对美食是不是真的有执着,看他吃得专注不专注就知道。

他吃得时候,眼睛都定在食物上,脸上的肌肉会因为吃到美味而放松,嘴角眉梢都不自禁地上扬,做出心满意足的神情来。

他是真的喜欢吃。

“试试这个!”龙飞笙给他夹了一块煎饺。

博君瑞尝了一口,便皱起了眉头,“不行,这饺子煎得过火了,韭菜太熟,没有汁,皮也焦了。”

他看到火魔的碗里剩下半只,可见他只咬了一口就不要了,是不好吃。

龙飞笙笑道:“好,明天顺便带你去百香园吃生煎饺子。”

博君瑞对龙飞笙大大改观,“你人真不错。”

龙飞笙含笑,给他倒了一杯啤酒,“你之前觉得我不好吗?”

有共同兴趣,便相互能看得顺眼一些。

“听说你们这里的榴莲卖得特别好。”博君瑞喝了一口啤酒,问道。

“你们上市也有榴莲啊。”龙飞笙道。

博君瑞眉目扬起,“是的,但是我不能吃。”

龙飞笙诧异地问道:“为什么?不喜欢吃?”

“喜欢到发疯。”

“那你为什么不能吃?”

博君瑞撇嘴,“家里有人闻到榴莲味道就得反胃,丁点都不成,我如果要吃榴莲,那就得在外头过夜。”

龙飞笙扑哧一声笑了,一个爱吃榴莲的男人,娶了一个闻到榴莲就呕吐的妻子,那真是挺可悲的。

为了吃榴莲,要在外头过夜,那也好无奈啊。

“不爱吃的人,榴莲的味道就是一种灾难。”龙飞笙深以为然。

博君瑞笑盈盈地看着她,“你喜欢吃吗?”

“喜欢,但是我更喜欢烤着吃。”龙飞笙道。

博君瑞羡慕地看着她,“你能烤着吃,我想试试这个滋味的,但是,实在是榴莲带不了回家。”

见是同道中人,龙飞笙便大方地道:“明天,去顺德回来,如果你还吃得下,可以在我家里烤。”

“一言为定!”博君瑞大喜,俊美的脸上如绽开一朵鲜花。

博君瑞觉得自己的人生一下子上升了一个高度。

吃了夜宵,两人说了一会儿话,便走了。

因明天要相约一块出去,所以,互相加了微信。

博君瑞还住在胡


状态提示:第574章 去吃美食--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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