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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亦泓和未婚妻袁梦湘终于修成正果,他们的婚礼在毕业第二年九月的一个周末举行,伴郎是于野秋,伴娘是其他人都没见过的于野秋女友。
许亦泓寝室男生都准时出现在的婚礼现场,沈俊生在那边陪着很早就来的黄鸣宇和郭染,坐在那边抽着烟,云淡风轻地看着这边的热闹。
陈欣园毕业后大有赶超柳赫之势,大腹便便,皮带都快系不上了。
孙钦笑话他,“老黑,你还是胖一点好,显得不那么黑了。”
孙钦自己开始走潮人路线,夸张的格子衬衫,粉色西装,白色西裤,尖头皮鞋泛着诡异的光,一头油光可鉴的头发,还扎了个小辫,有事没事一副墨镜,逢人便吹口哨打招呼。
陈欣园说,“你今天这身打扮,可比伴郎帅啊。”
孙钦不服气,“我本来就比阿贵帅,和衣服没关系。”
韩国仁的板寸早已不再,取而代之是光头形象,更显精瘦,“你现在这模样,要是遇到沈翠羽,估计对你一见倾心了。”
“我也挺想再见到她一次,不过,这次总该轮到我对她爱理不理了。”
柳赫没什么变化,估计这辈子都瘦不下来,他还颇为自得,“今天我是可以吃到十八个蹄髈的人。”
贾明臣笑道,“也是,你稳坐钓鱼台,不管袁梦湘和丁菲菲两个,最后许亦泓跟了哪一个,走到哪都逃不掉你的这顿。”
于野秋身份是伴郎,很忙,偶尔答话,大家对他的女友都很好奇。
“阿贵,这女友哪儿捡的呀?这么好看,我也去捡一个。”
于野秋羞涩地笑笑,“是我公司的同事,现在是我领导,同年进公司,比我工作努力,比我升得快。”
贾明臣说估计于野秋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才获取了领导芳心。
韩国仁抬杠道,“要是阿贵工作表现出色,我觉得应该是阿贵升得快才对啊。”
“那是你不懂了,女同志原本就容易获得更高层的青睐。”
还是于野秋自己揭晓了答案,“我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和人好好打过一场篮球,把我憋死了。后来有一次组织公司内部的篮球赛,我们产品部对上市场营销部,原本就是有点势不两立的味道在,结果我一上场,你们懂的。”
于野秋的篮球水平还是不容质疑的,他说大家懂的,大家都必须懂了。
“有阿贵在,那一定把对方打了个落花流水。”
于野秋笑着点头,“那场比赛我很出风头,我女朋友喜欢篮球,也特别崇拜我,视我为偶像,后来我们就好上了,那时她还不是我领导。”
正说着,伴娘陪着袁梦湘也过来了。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也是今天的伴娘,赵轻寒,”于野秋笑着介绍给大家。
“大家好,我是赵轻寒,很高兴认识大家。”
贾明臣觉得这名字哪里听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也和大家一起寒暄。大家都在感叹,果然越是简单的人越容易获得幸福,于野秋也一样,大学时候和肖曼不温不火,维持着形同虚设的暧昧关系,居然一毕业就有了自己的对象。看着女朋友依偎着老实憨厚的于野秋,这种幸福的光辉显得如此多彩,让那些曾经经历过所谓波澜壮阔爱情的几个人,相形见绌。
“缘分这种东西,确实妙不可言,在爱情里付出的心血和得到的快乐,从来不成正比,越想去爱的人,越得不到爱。”
孙钦总算说了一句让众人都点头称赞的话。
郭染来迟,不停打招呼,“两位,不好意思,向年华被公派去美国,满世界跑,时间对不上,你们的婚礼和丁菲菲的婚礼,都是我一人作代表了。”
贾明臣问道,“那今天团支书会不会来?”
“一定会来,我请帖都发了,”袁梦湘道,“就算不来,份子钱也得给我寄过来。”
“她一个人来,还是带着男朋友,上次她说今年她也要结婚的。”
“不清楚,我写请帖的时候,还打电话问过她,她说保持神秘,就写携男友,我还特意问她,是不是在场的男生,要是的话,涉及到我排位置,她却说不是。”
“这么神秘,我记得上次还说是我们认识的。”
“别说了,丁菲菲来了。”
众人正说着,谜底揭晓了,一袭白裙的丁菲菲,挽着邵谦的手臂,在众人的惊叹声中,翩翩入室。
“你的男朋友,是邵谦?”于野秋叫道。
两人点点头,相视而笑。
“那何必这么神秘呢,大家都是认识的,”袁梦湘问道,“你们是怎么好上的呀?”
邵谦温柔地看着丁菲菲,“你说吧。”
礼堂吊顶灯光明亮浮动,映得丁菲菲眼神澄净,目光温和,唇角轻启笑容。
“也没认识多久,毕业后偶然有机会,聊了几句都很投缘,后来慢慢就在一起了。”
沈俊生和黄鸣宇也围了过来,沈俊生狠狠锤了邵谦一拳,“你当我们是兄弟吗,居然瞒着我们。”
“我怎么可能会故意要瞒你们,我只是怕自己感觉太好,没追到丁菲菲就给你们报捷,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被你们笑话。”
黄鸣宇笑道,“你还怕追不到丁菲菲?”
说的也是,邵谦人帅钱多,当时打篮球就迷倒一大片女生,除了大学时学生本职工作干不好之外,其他都是优点。
鉴于是许亦泓和袁梦湘的婚礼现场,众人口头上不能给过多赞誉,只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