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休庭十五分钟终审判决。
一号法官裁定:金雷制造泥石流杀人意愿强烈,并未受到任何人指使和暗示,所以巴松和谢6不对泥石流案负责。但是巴松和谢6善后手段恶劣,合谋杀人灭口,甚至讨论杀死苦主。同时利用自己资源掩盖了案件真相长达两年半的时间。不过泥石流后续案单独成案,和泥石流案无关,暂且裁定,巴松和谢6涉嫌制造泥石流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不成立。
一号法官:接下去还有三个庭。第一个庭,巴松杀害工程师雷克案。第二个庭,谢6善后案。第三个庭,谢6绑架范十一妻子,导致范十一自杀案。由于巴松杀害工程师案案件简单明了,并且有凶手作证,本庭默认巴松为凶手。不过本庭并不认为巴松杀死工程师值得谴责和报复。
原因一:工程师肯定知道泥石流和自己有关,但是他选择了沉默。
原因二:巴松顾忌金俊的势力,为了自保才选择除掉工程师,未危害到同样知情人金雷和其私人助理。就烈焰法庭来说,这种行为属于狗咬狗,不构成犯罪。
一号法官:“所以第二庭结案,有人对这个结果有意见吗?”
曹云举手:“我听不懂什么叫谢6善后案。”
一号法官:“这不是本席问的问题。”
大家不再吭声,一号法官道:“既然大家没有意见,第一庭,第二庭庭审结束。接下来开始第三庭:谢6善后案。现在由检控官提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