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青春校园>日月同辉>11.苟活
音节也更加急促,可越是着急,发出来的声音就越是嘶哑难听,小姑娘急得眼眶都有些红了。公仪玥叹了口气,只淡淡地说了句“老实点,我喂你。”就开始笨拙地给小姑娘喂起汤来。

这个浑身全是刀伤的小姑娘是她被抄家、七月带她逃出去的那天晚上被她捡到的。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也就是半个多月之前的事情,却是恍如隔世。

半个多月之前,她这么个平时摆摊算命、偶尔抓贼卖钱的粗糙少女还是丞相府大小姐、被大昭百姓奉为半个神仙的未来皇后呢。到现在也只能感叹一句,天有不测风云,人生真是精彩极了。

她后来才知道,七月那天迎着追兵跑到了城郊的一处断崖边上,当着他们的面纵马跳了下去,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将公仪玥这个存在从这世上抹去,换了她的自由。如果七月那个傻丫头没有插手,公仪玥其实并不太在意是否被抓走充作官妓,大不了就是一死了之,她也并不会太害怕,但七月将自己的命给了她,她便没了别的选择,只能好好活着。

那天晚上,老天应景地下起了瓢泼大雨,让她这个丧家之犬更显凄凉,她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前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就好像全天下只剩下她一个人,那么去哪里,做什么,好像都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她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七月干净甜美的笑容,雨水打在脸上一股一股地留下来,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哭,心里很堵很难受,身体也控制不住地有些抽搐。

将她拉回现实的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她并未作过多的思索,只是像野兽搜寻食物一般循着气味缓缓寻了过去,血腥味越来越浓郁,她那时也不知道害怕,甚至还加快了步伐,然后听到有什么人慌忙逃走的声音,再往前走,就看到了泡在血水里已经昏过去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身上还被捅了好几个窟窿,连脸都被划得血肉模糊的,那伤很深,怕是得一辈子留疤了。若非公仪玥突然出现,这小姑娘不知道还会被残害成什么样,大概也活不成了。

公仪玥从身上撕了些布条给她止血,然后又艰难地驮着这个小姑娘寻了一处破败的寺庙避雨,再之后又寻到了这个廉价的小屋子,暂时安定了下来。

公仪玥后来也反思过自身难保的自己为什么会救下这个小姑娘。虽然平日里上课,要谈什么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她都能说的让教书先生为之鼓掌,但本身其实没什么共鸣,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种说法其实也有些不以为然。

所以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大概就是,“好不容易看到个比她还惨的,不能让这个垫底的就这么死了。”

而再深一些的原因,源于她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七月还活着,她希望有人也像她这样,将七月捡回去救她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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