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明不敢乱说话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脑子“嗡”地一声,像是要炸了。
他赶紧伸出自己的双手,却发现那对陪伴了自己二十年的五姑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细皮嫩肉的手掌!
看着自己白白嫩嫩的双手,又望向周围那些披着盔甲的士兵,还有不远处那位锦衣华服、满脸关切的中年人,刘克明脖子一缩,话都不敢说一句了。
不是说好了是游戏吗,怎么所有的一切都这么真实?
而且,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竟然还和自己重名了——他俩都叫刘克明。
脑海中的记忆正在与自己的记忆慢慢融合,可刘克明还是难以置信。
他扬起手,一巴掌拍到自己脸上,顿时呲牙咧嘴起来。
生疼!
不远处那个头戴软脚襆头、身穿靛色直袖袍衫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激动得身子都在轻微颤抖着。
“克明,你没死?”中年人似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刘克明已经初步认清了自己的处境,也部分融合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记忆,所以他根本就不敢乱说话。
他见眼前的这位除了声音尖锐、没有喉结,穿着与气质皆是不俗的中年人,心里虽然一万个不情愿,最后还是张嘴叫了一声“爹”。
他眼前这位气度不凡的中年人名叫刘光,是眼下大唐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唐穆宗身边的总管太监。
这位刘光自幼就进了宫,虽然权势滔天,却没有个后。
为了在自己百年后能有个披麻戴孝的,在刘克明还小的时候,刘光就把这位族里的侄子过继到了自己膝下,成了他的养子。
别看刘克明不是亲生,可眼前的这个太监老爹却对他极尽疼爱。
但是疼归疼,身为一名光荣的大太监,刘光总是想着刘克明能子承父业。
所以他费尽心思想把刘克明给送进宫里去,也和自己一样,做一名光荣的人民太监。
——而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就是听说老爹要把自己送去宫里挨一刀,这才给吓死了。
了解完这些情况之后,刘克明只想指着苍天大吼一声“贼老天”。
皇帝不给做也就罢了,爱做不做。可刚来到这里就要把自己阉了当太监,这又是闹哪样?!
于是,还没等神色激动的刘光伸手抱上自己,刘克明赶紧“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求刘光道:“爹,孩儿不要净身入宫!孩儿还要给您老人家生一百个孙子呢,您把孩儿送进宫里阉了,孩儿以后还怎么给咱老刘家续香火!”
听到地上“儿子”的话,刘光竟然蹲下来抱起刘克明的脑袋,也是泪流满面:“好孩子,咱们汉人讲究‘子承父业’,你老子就是太监,你从小又生得细皮嫩肉的,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你不进宫里当宦官,还能干什么!”
“听话,挨了那一刀,以后咱爷俩就一样一样了,往后咱们老刘家一门两太监,该是多么的荣耀煊赫!”
“爹!孩儿不要什么荣耀煊赫,孩儿只想自己能像菊花信那样,以后能在关键的时候能大吼一声‘长枪依在’!”刘克明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往他这位养父身上抹鼻涕。
“哎呀,什么‘长枪依在’呐!长枪有长枪的好出,短枪也有短枪的自在!我的儿,有时候舍弃了二两鸡肉,换来走路带风,也是值得的。再说,当太监有什么不好?太监照样能干出一番青史留名的大事来!”
说到这里,刘光慷慨激昂道:“儿啊,是谁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司马迁!是太监!
是谁改良了造纸术,传承了咱们华夏文明?是蔡伦!是太监!
是谁脱掉了李白的靴子,把他谪贬出京,使咱们大唐多了一个诗酒仙?是高力士,是太监!”
见自己一番慷慨激昂之下,自己怀里的儿子居然丝毫没受到感染,刘光接着语重心长道:“儿啊,红粉骷髅、白骨皮肉。再美的美人儿,也是会迟暮;
同样的,年轻的时候你就是‘迎风尿三尺’,老了也免不了‘顺风尿湿鞋’。所以啊,男女之间就那点儿事,看透了就好。”
“儿啊,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要当太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