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王,”当昆布萨尔在临时搭好的营帐中刚要睡下的时候,仆从又进帐汇报道,“您的小儿子……没了。”从卧榻中惊坐起,昆布萨尔面无表情。春季的草原上有些潮湿,火红的炭盆映着他沧桑的脸颊,这盆中的炭火正旺,似乎也熬干了他所有的泪。
他是部落的王,他不能悲戚,更不能倒下。
他才四十岁出头,部落里还有百余个女人,他还会再有儿子的。
昆布萨尔穿上几乎要磨漏了的马靴,推开了营帐的门,夜风中,他看起来那么魁梧,却又那么单薄,他麾下有六个骏长,丧尸大军来袭的时候死了三个,抛去一个与部众走散如今下落不明的安苏骏长,部落里的骏长就剩下两个。
一路的风餐露宿让牧马人的人口直接减半,身为游牧民族,以前虽然也有很多迁徙的日子,可是在路上他们也都从来没离开过那片延外草原,更从未如此困苦过。此行可以说是伤及筋骨,整个部落的青壮年损伤几十倒还好说,老人和幼儿已经所剩无几了。
没了老人就是损失了部落的睿智,没了孩提就是没了部落的希望。
这一迁徙恐怕起码二十年才能恢复部落往日的荣光与强盛。可是几乎所有的部众都知道,他们这次长途跋涉的迁徙,绝对没有错。仅凭满地的白骨和成河的鲜血就知道,此次丧尸来袭,能保存下实力、不动根基的部落恐怕少之又少,即便是损伤过半,昆布萨尔仍然是所有牧马人部落中最明智的那个王。
昆布萨尔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他摸了摸躺在毛毯上尚有余热的小儿子。
“这孩子才三岁,他的眼睛像开春化开的河水一样清澈,他的眼睛不应该闭上。”站在一旁的孩子的乳母在悲戚中忽然站起来发狂道,“天神不该如此对我们!天神不该如此不公!”
女人歇斯底里的样子引来了周围的部众抵触。
“莫艾萨,你疯了么?”
“莫艾萨,你竟敢诅咒天神!你这样会遭天谴的!!”
“昆布萨尔,我们的王,您快杀了这个婆娘,她已经疯了,她这样,会让我们也遭殃的。”
昆布萨尔没说话,他的眼睛紧闭着,天神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存在,可是,夺子之痛让他甚至少了敬畏之心。莫艾萨是孩子的乳娘,她说的话,是昆布萨尔想说而不能说的。
就在部众起哄的时候,一个哨骑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不是这个哨骑有多么的威严,而是因为这个身经百战的家伙此时正苟延残喘的伏在马背上,腰下整个右侧的腿部早已成为一团血污,半截没肉的白骨往外渗着鲜血。昆布萨尔睁开眼睛的同时,也皱起了眉头。
他知道,天谴来了。
“狼来了!”那个哨兵对昆布萨尔警告道,“我们至高无上的王,我求您快撤走,只要您还活着,我们部落就还有希望,如果您也死了,我们部落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
草原上从来都不会缺少狼的存在,所以当哨兵跨下的马匹踏着血迹而来的时候,部众虽然纷纷面露难色,但也没有太过惊恐。
顺着哨兵手指的方向,众人看见了绿色的光芒,不是一星半点,而是连成片的。那光景就像是夏夜河边的芦苇荡,只要轻轻一动,就会有无数的萤火虫随风而起,发着绿色的荧光。
可是他们都清楚,这里没有河水和芦苇荡,有的只是荒山野岭,而在这荒山野岭能发出绿光的,更加不是连成片的萤火虫。
是绿眼睛的狼。
漫山遍野的狼。
昆布萨尔此时的笑容甚是苦涩,“撤?能撤到哪里?”
剩下的两个骏长纷纷站出来,他们的声音在这空旷的地界与狼群的嚎叫声交相辉映,“战斗准备!”
“虽死犹荣!”
……
“看起来是牧马人被困了。”一身铁甲的物资团老团长倚在越野车前,用望远镜观望着远方的动态。
“这边丧尸?”少女坐在越野车后排,从车窗探出头问道。
毕竟丧尸大军大举攻击永延里,这一路上他们穿过了五六道防线,可越是背离永延里的方向就越难遇见丧尸,一路的平坦让少女几乎有些放松,马人的境况让少女不得不警惕的坐起身来。
老团长摇头,“是狼。”
“他们牧马人还会怕狼?”
老团长把望远镜递给少女,“你自己看。”
从车中走出来,接过望远镜,一双明眸透过望远镜看见了满山的狼。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亡。这地方似乎没有狼的天敌,从此狼就成为一方霸主,放肆的繁衍让他们少了制约,从此越来越少了食物。在长期缺乏食物的饥寒交迫中,狼群仍旧在繁衍,终于,他们找到了一群饥寒交迫的牧马人,莹绿色的眼睛中是他们对生存和食物的渴望,这里的所有千里迢迢跋涉而来的牧马人今夜都会成为他们的盘中餐。
挪开望远镜的美眸中甚至还出现了一丝泪意。
“团长,”一个物资团的铁甲人从马背上下来,慌张道,“咱们从连山脉绕过去吧,虽然会耗些时日,但毕竟还能避开这些狼群。”
“不。”少女笃定道,“我们去救马人?”
“救他们牧马人?”铁甲人几乎同时冷笑道,“你疯了?我说小姑娘,我们这帮人的确是拿了你的钱替你卖命,但你也得清楚,我们只是接了你的任务,不代表所有事情都要听你荒唐的差遣。”
“一个毛都没长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