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梨想了想,也就发表了些这两种语言的翻译和自己写的小文章,表示是自学,而且还没有人教导如何“说”,很是惭愧云云。
叶梨的毕竟叫做黎默,就是茉莉反过来而得来的,在报纸上面,以翻译而逐渐出名,但等到她有了名气,也会写一些针砭时弊的小文章。
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代,需要唤醒人们头脑的文字。
就这样,黎默在民国时代的文学圈子,也就有了名气,只是她基本不和同行交流,也不曾离开兰镇,所以,许多人都只知道她是自学而成的天才翻译家,同时也是个颇有才学和爱国情操的女子,很是敬佩。
这次接到北平那边女子学校的信件,已经不是头一回了。因为她住的距离上海近,其实上海那边,早就有学校上门来请她去学校任职,只是都被叶梨拒绝了。
这一次,叶梨仍旧是选择拒绝。
三岁的叶岚风很是活泼好动,弄得叶梨不得不换了一回房子,因为叶岚风真的太能跑跑跳跳的,一个小院子,压根就不够他折腾的。
叶梨只能换了一处民宅,虽然不如小洋楼精致奢华,但上下两层楼,前后两个大院子,倒座房、东西厢房,也全都有。虽然因为时代交错,弄得有些不伦不类,可面积是真的很大,叶梨也就在叶岚风2岁时,搬家到了这边。仍旧是租的房子,然后在小镇的一处比较和气的地方,买了一个小院子,这一片的小院子,像是差不多时候建造的,都是三件堂屋,两间倒座,东西各两间厢房,房间都不大,院子也不大,但应有尽有,也算不错。
叶梨拉着叶岚风,就告诉他:“这是咱们真正的家,如果有一天,天下大乱了,你找不到妈妈了,就回来这里找妈妈,妈妈会在这里等着你。岚风,你要记得,这里才是家。”
叶岚风似懂非懂,还是认真点了下头,然后好奇的问道:“那妈妈,我们为什么不住在这里?这里才是家啊。”人们不都是要住在家里的吗?
叶梨面无表情:“因为你太能作了。”
整天的上房揭瓦的,在椅子上至多能坐半个小时,然后就坐不动了,想要蹦蹦跳跳的,这么个小院子,哪里受得了这臭小子的折腾?
叶岚风:“……”他这是,被亲妈嫌弃了么?
白胖白胖的小娃娃,睁大了眼睛,委屈巴巴的看着叶梨,一脸的控诉。
叶梨:“……”谁能想得到,未来那个强悍到砍了男主女主一人至少一刀的大反派,现在竟然是这样一个要哭不哭威胁亲妈的奶娃娃?
她头疼的揉了揉额头,对胖娃娃的委屈巴巴视而不见,拉着他就回了租来的大房子。
王叔和王婶仍旧在给叶梨帮忙做工,他们的女儿兰花,现在也在家里帮忙。兰花今年18岁,已经定亲,定的是同村的一个黑脸青年。两家已经说好了,兰花再给叶梨干两年活,攒两年嫁妆,兰花就回乡下出嫁。王叔和王婶这些年也攒下了不少积蓄,因着叶梨这个主家厚道,也是愿意给叶梨继续帮几年工的。
只是他们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开着小洋车,送来了四个看起来5岁到7岁的小孩子,两男两女。而且还是丢下四个孩子和一个小箱子,车子就立刻开走了。
弄得王叔王婶就是想要把这些小乞丐似的孩子赶走,都不知道怎么赶。
王叔还追着小洋车半里路都没追到人,只能气喘吁吁的回来,正好看到叶梨牵着一个胖娃娃也往大院子里走,立刻道:“叶老师!”
这是王叔和王婶在看到不少学校都跑来请叶梨去学校任职老师后,自发改的称呼。虽然叶梨拒绝了,可在他们看来,那些学校都能跋山涉水的来请人,而不是等着招聘上门,可见叶梨是真正有本事有学问的人。无论到了哪里,这样的人都是受尊敬的。
再看叶梨一直给报纸投稿,几乎次次都过,就知道叶梨的本事,当然很自觉的改了称呼,对叶梨更加客气恭敬了。
这次王叔跑的急了,事情也急,忍不住小跑了几步,跟上叶梨母子,喘了几口气,才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情。——有人将四个小乞丐模样的孩子,丢到了他们家门口!
叶梨对此并不意外,事实上,她在发现叶岚风喜欢跑跑跳跳,还经常跟着附近的小朋友,拿着棍子要打鬼子时,就觉得有些事情,要提早准备。比如,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叶梨虽然打算好了,将来会做件大事,可是,如果叶岚风将来从军,叶梨大约真的帮不到这个孩子太多忙。
她不能,可她能养几个孩子给叶岚风帮忙。
至于兰镇,这里不是原身的家乡,可叶梨能让这里的人,都对她抱着一份善意。
有了这样的想法,叶梨就写信给了牡丹姐,牡丹姐这时候还在歌舞厅,但身体已经开始生病,颇有几分油尽灯枯的兆头。叶梨请牡丹姐帮她寻摸几个来历清楚,父母上面三代能查明白的孤儿,送到她这里她来抚养。
看起来是叶梨再一次麻烦了牡丹姐,可事实上,牡丹姐这几年里,越发觉得人是要结善缘,做善事的,所以知道叶梨看着世道要乱,想给孩子找几个伴儿,她就特意用心寻找,果然找到了四个上海或是附近小镇上身家清楚的已经沦为乞丐的孩子,给叶梨送了过来。
只是叶梨没想到牡丹姐的速度这么快,才没来得及说给王叔和王婶听。
叶梨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