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国北部,距云亭不足百里的地方,有个名叫“雪衣镇”的小城。
此城地处边陲,大量的北炎人活跃于此,风气也是相当开放。多年以来,雪衣镇民风一直极好,尤其是对酒鬼颇为包容。大街上如果有人被酒鬼撞倒,起身拍拍屁股便走,从不聒噪一句。夜晚被酒鬼抱住大腿,也尽可能温柔地将他拨开。
只因雪衣镇最不能惹的那个人永远都是醉着的,“不要得罪酒鬼,保不齐他们里面有一个就叫雷宇”。
这间屋子不知多少年没有收拾过,极热的火炉,屋中透着浓重的饭菜发霉的味道。
雷宇蓬头垢面,他的嘴唇比所有人都要红,每喝完一口,他便用力舔一圈嘴唇,一边舔一边笑。
自从来到雪衣镇,雷宇便不随意杀人了,但人们对他的惧怕从未减少。有人只听到他的过去便倒吸凉气,那些与他打过交道的更是满心寒彻,私底下都称他“恶魔”。在这十里雪衣镇,雷宇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像涂改一个字那样简单。
此时,他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书信,信上都是红字,都是人血所书,这是雷宇的习惯。
看着看着,雷宇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极为怖人,像豺狼看见猎物,把饥饿感写在脸上,他那腥红的嘴唇又像刚刚吃了生肉,透出几分满足感。
不多时,他笑得更厉害了,一只手掌抵住额头,全身抖起来,呵呵呵呵……哈哈哈哈……一瞬间他仿佛入了魔。他拿起一个大碗,咕咚咕咚喝了起来,入喉滚烫全然不顾,竟喝成了温酒的热水。
门外风雪中,立着一个黑衣人,听见里面的笑声,犹豫了好大一阵才硬着头皮走进去。
“老大,虎耳谷有进展了。”这人根本不敢等雷宇问下文,立时又道:“那人要与我们谈判……”
“不是饿死就是冻死,谈什么?”
“老大说的是。”黑衣人忙道:“方烁已经在来的路上。”
雷宇笑了笑,“雷渊可不能白死,他越急越好。”
黑衣人刚要转身,雷宇忽道:“你还没回答我,谈什么?”
黑衣人一凛,“老大,他说自己是白马斋的人,对碧洛城之事了如指掌,更知道雨娘斋的机密。”
换做别人,雷宇听到这样的话连半个字都懒得问,但此人不同,因为他太强了,强得不是多年未见而是从未见过。
他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杀了自己两个坛的人,那些精英杀手对他来说如砍瓜切菜般。最终雷宇拿出底牌,才将他逼退,若非他不熟地形,想在虎耳谷困住他绝对是做梦。此谷乃困杀高手的最佳选择,只需大量人手围在谷外,吃树皮也坚持不了半月。
“再困他十天,抓到活的来见我。如果要主动来见我,先交一条胳膊。”
“是,老大!”
……
雷宇见方星祖的地方,仍是这间屋子。走入其中,嗅着那刺鼻的气味,方星祖连皱眉头,并非不可忍耐,而是此情此景处处让他觉出一种拒绝。
二十多年不见,方星祖快要认不出他了,他的胡须更加野蛮,看着酒的目光更加如同己出,也难以想象一个人的嘴唇怎么能够红成这样。方星祖却好像一点没变,从前他不蓄须,现在也是,酒是永远不碰,只是腰间多了一面圆盘而已。
“老弟曾说,谁能杀雷渊,便将悬棺交出,此言至今可还算数?”
雷宇淡漠道:“为了自己就是为了自己,况且你最好不要让我觉得有欠于你,不然你会很麻烦。”
方星祖笑道:“我相信老弟的话定然作数,相比雷渊的死,你对整个过程应该更感兴趣吧?”
“最后和你说一遍,你想说什么就说,千万不要反问我。”
方星祖面不改色,“你对江湖之事最是通晓,雷渊死的那个晚上,那股势力在不到半个时辰里,斩杀北冥四鹰与二百多天冥卫,这样的势力西土根本不存在。”
雷宇一边眯着眼睛一边舔着嘴唇,仿佛他可以看穿一切,又仿佛在他眼中一切都是混沌。镇定如方星祖也不想与他对视,他的那种玩世不恭已然浸入骨髓,年轻时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方星祖的话并未得到回应,这让他煞是尴尬。
这时,雷宇忽然又抄起酒壶,猛地喝了一口,仿佛感受酒的下顺,闭目了许久,“方烁,你从东土而来便不要卖关子了。”
方星祖道:“齐运末年,江湖势力纷纷投靠朝廷,一如当年五堂一殿的成立。楔国鹰犬北冥殿荡乱江湖,引得无数门派站队列国……”
雷宇抬手打断方星祖的话,“说我不知道的。”
方星祖的脾气出奇的好,似乎忘掉了崇烟柱石的身份,“羿门,仍在!”
雷宇目定火炉,不得不说,“羿门”二字激起了他不小的兴趣。
有句江湖之言传了近千年,“江湖江湖,羿门为江,其余是湖”,这个门派广纳门徒,多行仗义之举、信奉江湖道义,那时羿门的样子便是江湖的样子。
古三族根本无法与羿门相提并论,因为一个是家族势力,一个是江湖大家,一个血脉为先,一个珠联天下。
然而乱世的到来改变了太多门派的命运,有坚守、有执念的羿门终究做不得同流朝堂,便遭来长达十年的打压。最凶悍的时候,东土列国强兵以镇,羿门渐渐分崩离析。最终,羿门为了尊严失去了性命,也保留了最后的江湖风骨。
正如羿门门主临终前的那句话,“并非羿门不懂变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