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约翰大律师其实是按照分钟来算钱的,到了约翰大律师这个位置,就是按照分钟来赚钱,只是一般的情况下,大家都是知道,但是心照不宣而已。
因此,请到约翰大律师这样子的级别的大律师打官司,一般的情况下,一场官司是用百万位单位计算费用的。
所以说,一般的人根本请不起大律师来打官司,如果请一个律师团的话,那费用更高一点。
说个明显一点的,辛普森杀妻案,那其实就是用钱打官司,花费上千万,请来豪华律师团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个绝对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因此,其实有钱,有足够的钱,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实能够有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