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趟旅程之中,郭承志始终很开心。
就算走在路上一样要做功课、接受考验,他也还是很开心,仿佛这片苍茫大地上全是可以让他感到开心的事情。
一支商队,一匹骆驼,一只狐狸,一条小虫,只要能让他看到,他都会兴致勃勃的和郭鹏说上好久好久。
西域之地,无限风光,无限美妙。
只要能吃饱,穿暖,还有足够的钱花,不必为饿肚子而烦恼,便总能看到这苍茫大地上的任何美景,不带一点遗漏。
但是这个时代,有那份闲心思欣赏苍茫之美的,怕是寥寥无几。
就算是遍布西域的客商们,也是极为厌恶这苍茫大地的。
他们觉得这路太遥远,太艰险,每一次出远门做生意都感觉像是在鬼门关面前跳舞,一不小心,就会跳到鬼门关里面。
就算运气好,也避免不了反复横跳,惊险刺激的感觉并非每个人都喜欢。
郭鹏时常换上远行商贩们喜欢穿的衣服,扮做一个远行商旅,与过往的魏国、外国客商攀谈。
反正越是往西边走,就越少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也越少看到城池,除了驿站就很少看到其他的官方机构,往来客商时常在路边上搭帐篷,也不敢离路边上太远。
这就给郭鹏和往来客商攀谈创造了很好的机会。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带着郭承志一起与这些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商人谈话,询问他们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比如他们对于眼下的这一切有什么看法,有什么追求。
“要说这日子,自然是过得比以前舒坦多了,以前咱们这些走南闯北的行脚商人外出一次都要提前写好遗书,把遗书交给族老。
要是回不来,就把遗书公布?回得来?那就烧了,下次出去再写?现在好多了?至少走魏国国内的商路不需要再提前写遗书了。”
一名大胡子商人笑呵呵的说道:“以前走南闯北做生意,那就是在玩命?没有百八十人一起出发,你敢走?随便遇到几个山匪就能要了你的命!
有些地方的山匪还特别多?还有很不错的武器?甚至还有骑马的,面对百八十人的队伍根本不怵,上来就和你拼,现在至少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生意了。”
“那么凶险?”
郭承志好奇地询问。
“年轻人没经历过几十年前那乱世啊。”
大胡子商人露出了些许沧桑的表情:“当初?我和你一样年轻的时候?跟着我父亲一起走南闯北,遇到多少风险啊,一般的山匪路匪就不说了,咱们自己也是武装的,运气好能闯过去。
可要是遇到成群结队骑着马的匈奴人、乌丸人?那可就完了,他们马多?人多,黑压压一片下来?举着刀见人就杀,又快又凶?咱们根本躲避不及啊?一个不留神脑袋就没了。
那刀一划?人的脑袋就掉了下来,脑袋掉下来了,身子还站着,然后哗的一下血就喷了出来,那景象啊……三十多年了,我根本忘不掉,现在想想,还是浑身发抖。”
大胡子客商的手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很努力的举起葫芦形的酒壶咕嘟咕嘟的往肚子里灌酒。
然后他重重的叹了口气,眼里满是后怕和追忆。
“记得最凶险的一次,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就记着那一年天下特别乱,整个河北都很乱,我和父亲外出行商,运气不好,一起给匈奴人抓了,一起被抓的还有好多人。
给匈奴人抓了,运气不好的当场就给杀了,运气好一点的,活下来,也要给带到匈奴人的地盘当牛做马,活下来很难,反正当时我和父亲都觉得要完了。”
说到这儿,大胡子忽然精神起来了。
“要说也是咱们祖坟冒青烟,本来咱们都绝望了,我和我父亲抱头痛哭,就等着死了,结果忽然来了一支官军把那群匈奴人杀的鬼哭狼嚎的,把匈奴人赶跑了。
当时咱们就感觉刚出狼窝又入虎口,谁曾想那群官军的将军给咱们指了方向,让咱们去逃难,然后还给了咱们一些粮食吃,靠着那点粮食,我和父亲坚持回了家。
那一次真的是死里逃生,多少年了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兵荒马乱的时候,能遇到那样的官军和将军,放我们走,还给我们粮食吃,那真是祖坟冒青烟,好运极了。
现在倒是好多了,有官府修的官路,官路上不用担心有危险,整个魏国也都不允许有人持械,当然也不用担心受伤啊,被砍死什么的,行商交易也都安全许多,不用雇许多人跟着保护我们。”
大胡子说完,好一阵追忆,才注意到自己身边还有其他人。
“对不住了,我一个人自顾自的想什么呢……哈哈哈,来来来,能碰上就是缘分,我这酒啊,可是从贵霜国带来的,特别香醇,味道和咱们魏国的酒很不一样,一起试试?”
郭鹏看着他伸出来的酒葫芦,笑着点了点头。
“好,来一碗。”
郭鹏笑呵呵的品尝了这个贵霜美酒,给予了一些称赞。
郭承志对大胡子所说的某个细节很感兴趣。
“方才你说,官军杀散了匈奴人,还救了你们,你们怎么会觉得这是刚出狼窝又入虎口呢?自家人被自家官军救了,那不是好事?能活命了啊?”
大胡子呵呵一笑,看了看郭鹏。
“这位小郎是?”
“我的长孙,十五岁。”
“难怪,这都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是汉家刘皇帝做主的时候,天下多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