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娴医>第四十七章 前夜

半个月的时间,说长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在小茹悠悠闲闲地度过了这半个月之后,岁工,庄子成型儿,她的婚礼终于提上了日程。

婚礼前一日的晚上,小茹是跟婆婆睡的,楼老太亲自铺了床。

老太太年纪大了,身体总是冰冷,以前乱世,不得不露宿荒野的时候,小茹总贴着婆婆睡觉,把自己当暖炉,后来安定了,婆婆屋子当然少不了暖炉之类的,也就再用不到小茹,今日到是几年来,她们婆媳俩第一回同榻而眠。

“媳妇,委屈你了。”楼老太脸上带着笑,只是,眉宇间却难免有些遗憾,当年匆匆忙忙,三书六礼不齐,简简单单地把媳妇接回家,再加上丈夫公公不在,家里没有主心骨儿,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承担起偌大的家庭,还得照顾瞎眼的婆婆,那会儿难啊,是真难。

直到今天,楼老太还记得媳妇初到楼家时,怯怯的像小猫叫一样的声音,那时候她看不见,一开始还担心自己养不活这么个小媳妇,却没想到,真正要人养的,没两天就变成了自个儿。

小茹嫁进楼家之后,天不亮就上山采药,为她这个瞎老太婆治病,一个姑娘家,不得不抛头露面,猎捕野味儿,拿去集市上卖,人家欺负她年纪小,故意少给她钱,一开始不知道野味儿的价格,上了几次当,不过,小茹这孩子是真聪明,没几次就摸出门道儿了,找那比较和善的饭店掌厨之类,直接把野味往饭店送。这才稍稍多赚几个钱,家里也渐渐好过许多。

“记得不,你第一次给我做的那身儿新衣服,天青面的袄,我穿了一年多呢。”

“咳咳。”小茹噎了下,脸色羞红,“丢人……”是够丢人的,小茹在家里可没学过绣活,她继母不让她学,她整日看书,也没意识到这个时代的女人应该学会什么,等到了夫家,才发现自己该会的什么都不会,婆婆眼睛不好,也不能教她,只好拿了猎捕的野味给邻家的大婶,求着人家教给她。

初学针线手艺,小茹便信心满满地给婆婆做衣裳,结果做出来,一只袖子长一截,一只袖子短一截,婆婆不愿意浪费了,居然真的穿上,还一穿便穿了一年,直到小茹起早贪黑拼命学,针线手艺渐成,又给婆婆另外裁了一身,她才把衣服换下来。

“丢什么人,我媳妇第一次做,就能做成那样,是本事啊。”楼老太笑眯眯地拍拍小茹的肩膀。

那些年,兵荒马乱,大夫不多,药材也贵,一般人哪看得起,老百姓们得了小病,多数就是熬着,熬好了就好了,万一熬成大病,出不起诊费,便只能等死。

当时小茹虽然年纪小,可是凭着几次给人看病,给牲畜看病的机会,渐渐显露出才能,邻里乡亲们也乐得用粮食,蔬菜什么的做诊费,让小茹帮着看病,楼家也渐渐好过了,可惜,好日子没几天,家乡就开始闹兵乱,今天进一波土匪,明天来一伙儿当兵的,兵匪不分家,有的时候,你根本分不清哪是兵哪是匪,老天爷也不开眼,今儿旱灾,明儿涝灾,灾后尸殍遍野,瘟疫横生,小茹只好带着婆婆跟许多许多人一起逃难了。

“逃难这些年,咱们的日子可比别人好过。”楼老太感慨道,“当时饿死多少人啊,咱们不但没饿着,还让人置办了不少的家业。”

“哪有那么好,只比别人好一点儿罢了,还不是整日担惊受怕,担心遇上土匪乱兵。”

“是,太平日子来得不容易,所以说,咱们圣上是圣明天子呢,呵呵,皇上给我家儿子媳妇赐婚,你们俩,一定能沾上皇上的福气,一辈子和和美美,举案齐眉。”

“您又来了,赶紧睡觉吧,明天一早,还得早起呢。”小茹闭上眼,暗地里撇了撇嘴,自从赐婚的旨意下来,婆婆就乐得不行,这句话已经说了一千八百遍了,好像那些诰命啊,赏钱啊,都比不上这么一道赐婚的旨意。真不知道婆婆是怎么想的,要她说,就是皇帝不赐婚,他们不还是得成亲嘛,还不如换块儿耕地来的有价值。

“好,好,睡吧,明我们家媳妇,要做最漂亮的新娘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小茹就被闹醒了,一睁眼,婆婆早就穿戴整齐,正忙着指挥孟妮儿和晓燕七手八脚地闹腾些瓶瓶罐罐。

“娘,这鸡还没叫呢,您怎么这么早啊?”

“不早了,快点儿起来。”楼老太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拽着小茹,把她推进浴室里,“孟妮儿,去伺候少夫人沐浴,快一点儿。”

小茹迷迷糊糊地任凭她们摆布,半天才醒觉,不对啊,婆婆怎么在这儿呢,按说,婆婆是夫家的长辈,应该到庄子的新房那边去啊。

“孟妮儿,娘怎么还不过去?”

“去哪儿?少夫人,您是睡迷糊了吧,这次婚礼,老夫人充作您家的长辈,公孙老爷子充作少爷家的长辈啊,前几日不就说好了?您也点头答应了的。”当时老夫人拐弯抹角地问少夫人可有家族长辈要邀请,少夫人干干脆脆地给一口否决掉了,老夫人还喜滋滋,挺高兴,任谁也看得出,老夫人很愿意做女家的长辈。

说好了?她怎么不知道。小茹愕然,这可够乱的,要是迂腐人家,肯定要骂几句不合礼数,可惜,看样子他们家上上下下都理所当然,没一个觉得不对。

不过,小茹也没工夫胡思乱想了,洗过澡,她就被拎出去化妆,换嫁衣。看到搭在架子上崭新的凤冠霞帔,旁边还有圣上赐的命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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