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跑得很慢,要是在平地还好,在这雪原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很是费劲。
“不跑了,这样下去没等被吃先累死了,混蛋,杀了它们!可惜我的大斧没在身旁。”
德莱厄斯停住脚步,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怒目相向,我也挺直长枪等待着群狼到来。
以前经常看《动物世界》这种节目,我知道狼是一种社会性很强的动物,尤其在捕猎的时候会展现出很强的合作能力与服从能力,一切都会听从头狼的指挥。
我跟德莱厄斯打定主意,一会先找出发号施令的头狼,把头狼击杀就好多了。
可是当狼群靠近我们以后我傻眼了,这是狼吗?个头比非洲雄狮也不遑多让吧,而且足足有二十几只!
这时我想起杰拉姆,记得他当时身受重伤就是在和北原巨狼的决斗中造成的,难怪那样的大块头都会受那么重的伤,原来这种狼这么大!
群狼迅速把我们包围起来,我和德莱厄斯背靠背防卫着,这时候我就发现了站在群狼背后的头狼。
这是一头很漂亮的野兽,它比别的狼还要大上一圈,毛色也比其他狼要浅一些,端坐在雪丘上威风凛凛。
“前面的雪丘上是它们的头狼,我们往那边杀过去。”
“好,我们赶紧行动,等它们准备充足了我们就很突围了,狼崽子们,遇上我算你们倒霉!”
没等群狼一拥而上,我们先杀了过去,我前面的几只迅速后撤了几步,其它几面的却紧跟了好几步。
这种情况让我想起了之前在角斗场时面对的十人队,他们也是这样围而不战,慢慢消耗对方的体力,这些畜生还真是聪明,或许十人队也是学的它们呢。
我正一筹莫展,德莱厄斯又说话了:“我们不能这样下去,我们只有两个人,这样被二十几只狼包围着太难受了,我们应该各自为战,这样看似不利,其实却能很大程度的把它们分散开。”
“好,那就动手吧。”我也有点等不及了,一是心理压力太大了,二是这里太冷了,急需一场战斗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