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的儿子蛮不讲理,让校草挨他10拳,才可以把李初夏放了。
当天他们就打了起来。
校草当天英勇无惧,让李初夏感激不已。
“没有想到你这个英雄救美,还挺奏效的,竟然真的接了我10拳,很多人都接不上我这拳头,打几下就趴在地上了,看来你还不错嘛,那就把这女孩子还给你吧!”
胡总儿子将李初夏一把推在校草的怀里,然后钻进了他的好车,一溜烟的就走了。
从那时候起,李初夏就发誓要照顾他,因为看见他被打肿的双脸,直到半个月之后才恢复正常。
她也顺理成章的做了他的女朋友,可是没有想到,没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分开了。而且经常在校园里见面,校草还当做不认识,甚至不让初夏告诉她的父母,他们之前做过男女朋友的事情,他的同学也少有知道。
后来,在初夏遭遇车祸的时候,他仅仅把她送到了医院,随手就抛给了秦鹰,然后就消失不见。
甚至更过分的是他的微信竟然拉黑了李初夏,这是初夏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
“李初夏,你在想什么。”
秦鹰的声音,把她从记忆的苦海当中拽了出来。
“没……没什么,以后不要再打击我了,什么你喜欢我,当你女朋友的话,你这么赫赫有名的秦氏集团的人,对我如此表白,你觉得将来我们可能吗?”
李初夏仍然不可以忘记校草,因为之前的感情还是有的,可是,若没有这段感情,她会接受无比优秀的秦鹰的表白。
只是一时间无法忘却当时的记忆。
而且秦鹰跟她似乎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认识校草之前的感觉……
不知这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李初夏对他总有若即若离之感,有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想靠近他。
“是不是这几天没有休息好,我不会勉强你的,但是你知道我对你有好意就可以了。”秦鹰把买好的食品袋子,抛在了李初夏的怀里。
初夏还想说什么,他却径直走了。
李初夏无奈的打开食品袋子,闻了一下味道还不错,索性吃了起来:“真是搞不懂,难道长得帅气有点背景的人,都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吗?那个校草家庭背景就挺特殊的,但是也算不错,这个秦鹰,更是让人难以猜测,什么喜欢我……唉,我可真是命苦啊。”
她唯恐尤秦鹰和校草一样,都是闲来无事,一时间喜欢罢了。
“这薯条挺好吃的嘛,他就给你这个当午饭吗?”身后却传来郑宁儿的声音。
“怎么?你这是在羡慕吗?没有人给你吃吧。”
李初夏与她虽然只有几面之缘,对她的印象却很是不好,因为她在siya的面前点头哈腰,但是对其他的工作人员经常耀武扬威。
她感觉此人就是两面派,阿谀奉迎,见风使舵她都会,什么所谓的经济学院的学霸级的校花,感觉就是空有其表,她的知识在这个方面根本就没有运用到,而且品行似乎也不怎么端正。
“小丫头,你应该比我小两三岁吧,所以我读的书比你多,走过的路比你长,见到的人也比你多,所以你跟我说话还是小心点。”
郑宁儿毫不客气的说着,她的口红,发出了诡异的色彩。
这口红的颜色,李初夏似曾相识,还在校草没有拉黑她之前。
有一次她的母亲林老师带她参加一次博物馆开馆典礼的时候,见到过有人在销售这种口红。
当时还被馆长给轰了出去,说并没有邀请这个人做嘉宾,也不是他们的赞助商,可是他是怎么进来的,就谁也不知情了。
“难道他还会穿墙不成。”当时她的母亲林老师就当笑话一样看着,还跟李初夏说了这番话。
可是当天校草打了一个电话说同学聚会,希望她也去,初夏没有想到这个人好久不联系了,竟然邀请,她就非常的欢喜,乐悠悠的出去了。
母亲就随她了,没有强留她,随后又有同事邀请林老师参加宴会,林老师就看见了曾经存留秦鹰魂魄的那棵树。
林老师回来就跟她说今天看到了很多神奇的植物还有奇特的生物,给她绘声绘色描述了一番。
初夏后悔不已。
因为校草说错了同学聚会的地点,初夏去的时候同学都已经用餐完毕,都在纷纷抱怨她来晚了,而她母亲所见到的这些奇特的生物,她也没有亲眼所见。
“李初夏,你在想什么?我跟你说话的时候,你这目光呆滞,有没有礼貌。”郑宁儿一句话打断了她的思路。
“郑宁儿,你这口红哪里买的?好特别。”
“你们都怎么了?最近这两天,好几个都在问我,你们喜欢自己去买呗,我不就上网买的吗?”
“网店的名字叫什么。”
“叫乐不思家。主要就是专营化妆品的,我看这口红不错,又是纯天然提炼的一些成分制作的,我就买了。不过巧的很,跟siya的竟然是同款,只是人家特别是大师亲手做的,我这是批量做的而已。”
郑宁儿的手包已经换了,如今是siya亲手将她用的二手包送给了她,所以她故意耀武扬威的在李初夏的眼前一晃,取出了那只口红。
“曼陀罗色,这种颜色到现在很多的网店都没有开发研究出来,而乐不思家就研发出来了,很是厉害哦。每期只批量销售1000件,我抢购到了已经很不容易了。”
“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可以抢购。”
“你个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