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大早,托马斯和爱德华就在一楼客厅争论不休,吵了两个钟头也没能达成共识。
乔安没有参与他们的争论,捧着茶杯怔怔出神。
在这短短两个月里,他亲眼见证了太多死亡,其中对他触动最大的是三位师长的死。
哈里森上校遇刺身亡,使乔安真正意识到战争的残酷性,在战场上没有谁是绝对安全的,死神有可能突然降临在任何人的头上,包括部队的最高指挥官。
相比哈里森上校的意外遇刺,乔安外公的病逝则是另一个极端,使他深深感受到人的一生是何等艰辛,生老病死诸般苦难都无可逃避,只能默默忍受,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吃苦受罪才算到了头,终于得到解脱。
战死疆场也罢,寿终于病榻也罢,哈里森上校和外公最起码还算得上长寿之人,活到那把年纪,经历过无数风风雨雨,见惯了悲欢离合,身后有儿孙料理后事,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但是罗伯特·罗尔斯不一样。
这位莱顿学院的明星教授正值壮年,身体和精力都处于一生中最好的状态,没有妻儿家人需要牵挂,全部精力都倾注在他深深热爱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上,门下有三名令他引以为豪的天才弟子,自己的学术研究也刚刚取得重大突破,事业即将走向巅峰,却被突然打断,就这么无声无息的结束了本该辉煌的一生,一切梦想都成了泡影……
乔安当然痛恨暗杀导师的凶手,但是令他感受更深的是命运的无常,不由滋生出一种“人生苦短”的焦虑感,忍不住默默计算自己还能活多久。
如果运气够好,顺风顺水的活到老,也不过区区五十载。
换算成天数,还不到两万天。
在这短暂的两万天里,一个热衷求知的人总共可以学到多少东西?
用每天看一本书来简单衡量学习效率,总共只能阅读不到两万本书。
如果把人类世界迄今为止积累的全部知识换算成书籍,又何止两万册,恐怕两百万两千万都不止。
简单计算过后,乔安不由得冷汗淋漓。
哪怕他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学习新知识,也绝不可能掌握人类社会在过往数千年历史中所积累的全部知识的千分之一,更不要提其它种族的文明传承。
在这短暂的一生,仅仅用于学习已经流传于世的知识都不够,又怎么可能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探索未知领域,又能创造出多少新的知识?
求知是乔安最大的乐趣,而这乐趣主要源于成就感。
倘使自己终其一生学习的只是别人创造的知识,就好比把别人吃过的饭再咀嚼一遍,重新发明轮子,那还有什么成就感?
当无限的求知欲与有限的生存期限发生矛盾,乔安有生以来第一次真切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与短暂,如此短暂而脆弱的生命有何意义可言?
一个人在他短暂的一生里即便做出些许成就,也不过是无限历史长河当中一朵转瞬既逝的小小浪花,倘使运气足够好,做出足以留名后世的巨大贡献,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史书,这诚然光彩,可人总是要死的,当自己合上双眼,身后的荣耀对一个死人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乔安隐约有种预感,自己恐怕无法在莱顿学院求得上述问题的答案。
只有离开莱顿港,离开已经熟悉并且感到舒适的环境,去米德嘉德,去更遥远的新天地闯荡,才有可能领悟生命的意义。
这个疯狂的念头一经产生就无法遏抑,急剧膨胀,完全占据了乔安的脑海。
当他回过神来,发觉托马斯和爱德华还在为投奔哪位教授争吵不休,不得不出面劝解。
“你们没必要为这种小事争吵,既然爱德华认为华兹华斯大师更好,大可投入他的门下,托马斯更欣赏汉密尔顿教授,那就去当他的学生好了,反正没人要求你们非得在同一位教授门下就读不可。”
爱德华和托马斯停止争吵,两双眼睛都向他望过来,似乎对他这种“局外人”的冷淡态度感到惊讶。
“乔安,我们之所以争吵,就是因为不想散伙啊!”托马斯激动地嚷道。
“如果只有我和托马斯两个人,坦率地说,我们都不介意各奔前程,问题在于你,乔安,你选华兹华斯教授还是汉密尔顿教授?”爱德华一脸郑重地说,“如果你选择后者,哪怕我不太情愿,也会改变自己的决定,毕竟最要紧的不是追随哪位教授继续学业,而是我们三个人接下来两年还要在一起。”
托马斯笑着点头:“爱德华总算说了句人话,乔安,你来做决定吧,选择华兹华斯还是汉密尔顿?”
“我选罗伯特·罗尔斯。”乔安轻声回答。
“别说傻话!罗尔斯导师已经不在人世了啊!”托马斯恼怒地捶打沙发。
“乔安,我们也为罗尔斯导师的死感到难过,可是人死不能复生,我们还年轻,凡事要往长远看……”
爱德华试图劝说乔安理智一点,面对现实,然而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些大道理注定无法说服那个倔脾气的少年。
“既然无法继续追随罗尔斯导师,那我哪个都不选!”乔安站起身来,坚定地说,“我打算离开莱顿学院!”
“离开?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托马斯吃惊地望着乔安,“你要转学,休学,还是……退学?”
“都有可能。”乔安低垂着头,幽幽地说,“我也想体面的离开,如果办不到,退学也无所谓。”
“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