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及至第二天大早,天还未大亮,马小玲已经早早的起了床,她独自一个人来到大屋前的院子里,径直推开院门,走了出去,却不曾想,就在此时,一只血神向着她凌空扑了过来。
“小心!”
是箭头,虽然,从开始到现在,他始终都没有完全相信马小玲,但看着她遇到危险,却还是忍不住的惊叫出声提醒。
“不用担心。”
马小玲淡然回了箭头一句,任凭那只血神扑到近前,却却没有丝毫出手的打算,箭头仿佛已经遇见了马小玲的惨状,不禁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但过了半响,却也不见任何动静,连忙睁开眼睛去看。
他视线所及,只见那只血神竟缩小了身形,好似一只红色的小鸟般,盘旋在马小玲的手掌之上,十分温顺。
“这..........”
箭头一时惊诧万分,却见马小玲笑道:“想试试吗?其实你也可以的。”
“我?”
箭头满脸惊疑不定,他心中有害怕,但也有难掩的好奇,几番思量,终究还是忍不住走了出来,就在此时,一只血神扑了过来,把他吓了一大跳。他下意识的想要躲开,可又不愿在马小玲面前丢了面子,当下强自稳住身体,颤抖着伸出了一只手。
血神落下,随即缩小身形,一如马小玲掌上那一只,宛若小鸟依人,仍凭箭头伸手触摸、挑逗,也不见半点生气,反而越发灵动。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箭头满是不解的问道,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昨夜凶悍诡谲,残杀他近三百名岳家军兄弟的血神,现在竟表现得这么温顺。
马小玲放飞手上的血神,回应道:“血神是以金兵的精血灵魂辅以邪术炼成的灵体武器,专吃人的魂魄,虽然它们已经不是人,但仍然残留着些许对同伴的感情,血神没有眼睛,只能靠气味来分辨同伴.........”
“我明白了。”
不等马小玲把话说完,箭头已然明悟:“它们之所以不伤害我们,是因为我们的身上有洗心草的气味。”
“不错,就是因为这样。”
马小玲道:“我想,昨晚血神之所以不敢追进大屋,是因为它们害怕误伤了同伴,而你们替金兵疗伤,身上也沾满了洗心草的味道,所以血神不会伤害你们,况且,它们也火不了多久了。”
“邪术炼魂,本就无法持久,等到天色大亮,太阳升起来,就是它们魂归地狱的时候,因杀戮太多,他们的下一站,将是无间地狱。”
“哈!”
闻言,箭头不禁自嘲一笑:“论杀戮,我在战场上杀了那么多人,罪恶一点儿也不比它们少,看来,日后我肯定会和它们在无间地狱再见了。”
佛家有云:一语成谶!
此时箭头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感叹,未来的自己,有朝一日,竟然真的踏入了无间炼狱........
马小玲从随身携带的化妆箱中,拿出了录音机,里面录制的不是歌曲,而是一段段用于超度亡魂的佛经,可惜,纵然在深奥的佛经,也超度不了血神。
太阳升起后,阳光照射下,一只只的血神化作点点血色荧光,随着晨初的微风,烟消云散,徒留一段唏嘘,令人感叹。
“好了,大功告成了。”
马小玲收起录音机,拍了拍手道:“金国的妖术不攻自破,完颜不破自身难保,岳家军现在随时都可以离开朱仙镇,你可以安心的跟我回2004年了。”
“老实说,我其实对你口中的2004年还是挺感兴趣的,如果有机会,我真的很想和你去见识一番,可是,我不能走,而且,我希望你也不要走。”
箭头看着马小玲,一阵突如其来的沉默,足足过了半响,方才带着几分期盼道:“你.........能不能留下来,加入我们岳家军?”
“呵........”
一声轻笑,马小玲道:“我是华夏特别行政区,港城永久居民,我最喜欢购物,赚钱付信用卡,打仗我没有兴趣。对于你们岳家军我更没有好感,现在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带你回去2004。”
“好,我答应你!”
箭头回应道:“但是金国妖术这么厉害,就算这次我们离开了朱仙镇,那下次呢,只要你们能帮我们,将金人逐出我们大宋国土,就算2004年有刀山火海,我箭头也一样会跟着你,没有你的命令,我箭头万箭穿心也绝对不会死!”说话间,他一双眼,灼灼的看着眼前的人,眼神中满含期盼!
闻得箭头那有些天真的言语,马小玲不由得为之一声叹息,只得继续劝道:“箭头,你要明白,历史不会因你而改变,未来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岂料,箭头固执依旧,他执拗的回应道:“不管怎么样,在我加入岳家军的那一刻,我就已经答应了岳元帅,此生要为岳家军、为大宋尽忠效力!”
马小玲叹道:“可惜,你会失望的,你们所有人都会失望的,因为,岳飛虽然是一代名将,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来自皇帝的十二道金牌.........”
“我爹不会让我失望的!”
就在此时,忽闻一道轻脆话语传来,随即,只见夜叉带着徐庆、流星父子二人从大院中走了出来,她争辩道:“我爹答应过我,他一定不会退兵的。”
马小玲看着夜叉,呆愣半响,方才带着几分不敢置信道:“你是岳飛的女儿?”
“没错,我是我爹的女儿,我的名字叫做岳银瓶。”
马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