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大亮,连晴无雨,真是一个好日子。
经过清点,由李多祚带领的这一路增援军队,总共还剩一万八千余人。
无名子决定,重伤不宜走动的,就留在灵武郡,就地戍边,其余人等,跟随他们原路返回,等候封赏。
粮草齐备,军容振奋,该是出发的时候了。
按照李俊的指示,两支军队合拢的地点,选在渭水沿岸的岐州境内。
以两军现在的相对位置来说,这个地方,离吐蕃近,离突厥远,他们若是想按时集合,必须早出发,快行军。
李多祚换上他那身最威风的将军铠甲,站姿威武,对身边死活不愿意着甲胄的无名子嗤之以鼻。
“无名子,我上次看你穿铠甲很英武啊,今日就要行军,正是出风头的时候,你怎么不穿了?”
帐内的小铜炉呼呼冒着热气,再喝完这一杯,就可以出发了。
“那东西实在是太沉了,我又不是练武出身,天天穿禁不住。”
你直接说自己身板子薄,扛不住不就得了,李多祚嘻嘻哈哈,瞟了一眼他纤瘦的臂膀,亲自给他倒了一碗水。
“李将军,这怎么使得?”哪有主将伺候他一个外来户的道理,无名子赶紧接过来,大口喝下。
液体一进入喉咙,他就觉得不太对劲。
这东西怎么甜嗖嗖的,实在齁得慌。
“咳咳……”
“李将军,这是酒啊!”
李多祚嘿嘿傻笑:“你才知道啊!”
“不是,我刚刚看小兵端来的时候,明明是白水啊!”
“是是,那个时候确实是白水,后来,你不是出去小解了吗,我就给你换了。”
无名子瞟了一眼李多祚的大碗,果然满满一碗全是琥珀色的液体,根本和白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你可别再倒了,我酒量不好,喝多了怎么骑马。”
“不妨事,不妨事。”李多祚哪管他酒量如何,愿不愿意,又满了一碗。
满当当的一碗酒摆到眼前,后面是李多祚喜庆的大脸,无名子真是为难。
这酒看来是喝得也喝得,喝不得也得喝。
“别犹豫了,你要是喝醉了,我驮着你就是了,两人一匹马,没问题!”
“快喝!”
他把酒碗又向前凑了凑,橙黄的酒水洒落出来,哎,喝就喝吧。
死就死吧。
二人又喝了几碗,无名子觉着,自己现在的状态,已经是酒醉的边缘了,李多祚的脸却都没有红上一红,显示着他过人的酒力。
无名子心想,今天莫不是要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大帐外,老九正在站岗放哨。
经过了那天的闹腾,他阴错阳差的竟被提拔了起来,成为了这主将大帐外值勤的士兵。
真是幸甚,幸甚!
要知道,这个位置在军营里可是个极热门的职位,竞争度属于万里挑一的。
优点实在数不清,工作量少,轻松,还安全,轻易也不必上战场,老九得了这个差事,简直宝贝的不得了。
整天眼睛擦得锃亮,十分警觉,他发誓,绝不放过一个坏分子。
等到大军开拔,这片营帐也该拆了,老九心里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他已经四十多岁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应征入伍了。
老九不是军户出身,他是村子里常见的,临时接受征召的散兵。
哪个男人不希望跃马扬鞭,征战沙场,称王拜相觅封侯。
虽说,他当了二十多年的兵,却仍然是个看门的,没有任何晋升的希望。
可若是让他回家老实种地,他也实在不甘心。
他在大帐前,磨蹭着脚跟,盘算着未来。
现在的情况,李将军对他还是很器重的,他打算趁着这个热乎劲,在回去的路上向他老人家讨个差事干干。
将军府那么大,什么家丁、部曲,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吧,总有他老九的位置。
却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人,跃进了他明亮的双眼。
只见一个敦实的小个子,脸上表情十分丰富,正带着一个垂头丧气的大汉,急匆匆的往将军帐这边赶。
呔!
这是哪里来的贼人!
他们要干什么!
两人还没走到帐前,就被老九拦住了。
“诶诶诶,二位这是打算去哪啊!”
嘿,这个士兵岁数挺大,居然连他也不认识,机灵鬼一样的杜饶,可就不乐意了。
上下瞧瞧,确实也不是熟脸,他拉过旁边的壮汉,问道:“你不认识我没关系,他,你总认得吧!”
老九转了转眼珠,却见那人长了一脑袋卷毛,脸上有拇指长短的一条大疤。
看着就不善。
“不认识!”
老九义正言辞,寸步不让。
“你不是灵武郡的兵?”
“当然不是,我是跟着太子殿下来的,祖上三代都是并州人士。”
嘿嘿,杜饶明白这汉子为何这么理直气壮了,大概是当了将军帐的护卫,自觉高人一等了。
他也没有绕过老九的阻拦,就在帐外扯开脖子了。
“无名子,杜饶到了!”
“快过来看看,我还给你带来一个大人物!”
他身边的壮汉,一脸羞愧,好像并不愿意面见这帐篷里的唐军主将。
正在帐中拼酒的无名子,听了他的叫唤,马上认出了他,顶着眩晕,叫道:“让他们进来!”
老九这才退让了些许,放他们进门,杜饶瞥了他一眼,倒也不想跟他一般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