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廷公布的sān_jí决策制中,也仅仅是对这种体制说明。
没有关于参政资格的说明,没有对议政席位展开叙述,更没有详细阐述内阁席位的产生方式。
虽然朝臣根据这sān_jí的职能,也有猜测,毕竟是猜测,做不得准。
官员任免是君王的权利,这一点没有异议。既然sān_jí决策制是关乎国朝权利架构的设定,决定权自然在君王手里。
针对这一点,韩琦曾私下跟富弼嘀咕过。
“国朝现行官员擢升,虽然决断权在官家,但政事堂和六部九卿都有推荐。而这sān_jí决策制,似乎官家有意全部收拢回去……”
这是韩琦的疑虑。
而富弼则说:“官家不可能熟悉国朝所有官员。之所以不明确参政议政,以及内阁成员,官家需要权衡。”
“内阁成员分管,官家需要避免分管衙门和内阁成员搞团团伙伙,形成朋党。内阁成员不是分管一个衙门,应该是关联性较强的多个衙门。”
“如此一来,每一位内阁成员的分管,对国朝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内阁成员又没有限定任期,倘若内阁成员分管衙门由内阁成员决定,这不是好事,对于国朝或许是灾难!”
赵曦有没有这样的考虑,肯定是有的。不过在赵曦看来,应该不存在所谓朋党的可能。拿后世来说,很少出现几个副职把书记架空的事例。
人事权决定着权威。赵曦真正用心的环节,不是内阁成员分管衙门会不会有朋党之嫌,而是用怎样的方式来统属人事权。
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记住并熟悉太多的人。后世有理论认为最多可以记住一百五十人左右。
sān_jí决策制,内阁十多人,议政三五十,参政几百数,别说记住,就是认清都没那么容易。
所以,最终还是得靠所谓的层层落实来确定sān_jí决策制的人选。
这一点,就需要赵曦设定一种流程,可以延续的流程,可以确保不因君王的能力而导致大权旁落的流程。
首先是内阁成员,这必须由君王直接提名并确定。为防止后辈昏聩无能,或者偏听偏信,赵曦在君王确定内阁的基础上,增加了议政评议的环节。
也就是说,在君王将内阁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将内阁成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畅通议政评议内阁成员的通道,包括直接向君王递奏本和在内参上撰写弹本。
凡是出现异议和反对者超过议政席位数量三成者,必须搁置。
如果一个佞臣,同时被君王和七成以上的臣工看好,却最终倒行逆施,祸国殃民,那只有原因……气数已定,活该!
sān_jí决策制中,内阁成员没有任期,但君王却可以在任何时候贬谪……
同样,君王必须对贬谪的理由公布,以获得多数议政席位的支持。这是为避免直臣蒙冤。
这算是君臣制衡吧!
其次说议政席位。议政席位,赵曦初步拟定是只针对职位而不针对人。
之所以这样决定,赵曦有将文武混用的意图。议政席位不低于三成为军伍体系,而国朝所有的议事过程,根本没有武将说话的环境和氛围。
这一点也是与官制改革相关的。
在文武待遇同步以后,畅通了文武转任,也是为议政席位考虑的。
在官制改革中,所有军伍都设置了文佐官,这也是从筹建新军体制时,就已经明确的。
而当下的武将,真正够资格成为议政者,远远不够议政席位的三成,而文官够资格为议政者却数不胜数。
这样针对职位定议政,能有效引导文官转任军伍体系的文佐官。
而且,军伍体系的文佐官,在任职期限上,推行了续任制。也就是说,军伍的文佐官可以连任两届不调任。
只针对职位不针对人,对议政席位的数量有一定的限定,避免了出现议政席位逐年增加的可能。
而且,也可以有效的督促有具体职衔的议政臣工勤于政事……因为任期满后,调任的职位很可能没有议政席位。
这还是没有出现被弹劾的情况,一旦有监察衙门介入,那就是由监察条例来决定了……这一点不受任期的限制。
最后说朝会参政。这一级的则是由官员品级、差遣的具体职能等诸多因素决定的。
比如兵部四司,是确定进入朝会参政的,但同样在兵部任职,同样的官级,却未必能进入朝会参政,甚至说多数的兵部郎中是不可能进入朝会参政的,甚至有部分六部九卿的侍郎,也未必有机会成为参政。
可对于地方官而言,则是根据州府郡县的丁口、税入、各种产业的发展、民生的促进等等各方面来分配名额。
在一个州府,根据职能,不可能所有知县均为参政,也不是所有的州府佐官都是参政,这就需要从官级上来决定那个进入参政。
对于内阁,赵曦可以做到熟悉,对于议政,赵曦也可以做到尽量熟悉,可参政这一级,赵曦是真的不可能了解。
于是,对于参政这一级,赵曦采用了由州府主官提名,交于君王遴选的办法。
在这一点上,跟内阁恰恰相反。
整个sān_jí决策制遴选设想,赵曦并没有公布,因为他不确定是否可以顺畅的运行,也不确定会不会有什么疏漏。
赵曦的计划是,先用这种方法试运行几届,在运行中查缺补漏,争取能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机制。
他的想法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