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坳里驿还真是远呀。我们都赶了两个月的路,也才刚走了一半,这样下去,怕不是还要两个月吧。”刚洗完澡,身上也清爽了很多。
两个月了,虽然还是好笑的肉球身材,细看的话还是能感觉到苗条了一些,最重要的还是每次跑完步不会瘫在地上动弹不得,确切的说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完不成林玉给自己定的量,而且现在代步也不用总是坐在车上,可以骑马了,逍遥散所带来的折磨比起两个月前也减轻了许多,至少不再那么难以忍受,也不再是随时随地都会发作,虽然这种毒性要想去除怎么着也还要再有个一年半载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让林玉轻松许多。
“老爷,我们是不是加快些速度。”就跟平时一样,郝忠就站在一旁。
“不必……”
林玉的话没说完,只听见外面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各种人声嘈杂得很,完全听不清是在干什么。
“去打听一下,外面是在干什么。”
“应该是在抓逃兵吧,刚到客栈那会儿,本地衙门的人来打过招呼。听说是离此不远的一处兵营发生哗变,虽然立刻就镇压了下去,不过还是有几个士兵逃了出来,本地的衙门正参与围捕。这在本地也算是个大事,街上倒有不少看热闹的百姓,左右闲着无事,老爷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去看看嘛,也好。”
“看你小子还往那里跑!”换了衣服,领了郝忠和秦树杨,才出了客栈,就见一个士兵打扮的人跌跌撞撞从客栈前跑过,在他身后一串乱七八糟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愤怒的大吼。那士兵打扮的家伙没跑出多远,眼见对面又冲上一伙人,抽出刀来打算负隅顽抗,只是对方人多,虽然只是一些平民,拿的也不过是锄镐棍棒,一拥而上,只是抵抗了几下,就被打倒在地,那家伙似乎还练过地躺刀法,这时也很难施展开,很就被打死了。
“看来他们不只是逃兵,一定还不知造了什么孽,通常这这种情况普通百姓是不会参与围捕的,就是出动衙役的时候都不多,通常都是军队自己解决。”
“可不是。”一个看热闹的老人听到郝忠的话,插了一嘴道,“这帮兔崽子,自知犯了大罪,反正也没了活路,仗着自己有刀有枪,一路逃过来,不知祸害了多少人家。”
“不对,那不是逃兵。”林玉突然道。
“怎么不是逃兵,我们这儿又不是什么军事重镇,一年半年的都不一定过一回兵,驿卒过的频率大些,我老汉活了这么多年,驿卒和士兵还是分得清的,这家伙鬼鬼祟祟,不是逃兵是什么。”那个看热闹的老汉先不乐意了。
林玉自然是没有理他,直接回了客栈。
“逃兵,那至少曾经是个士兵吧。”回到房间坐下,林玉吩咐秦树杨去查看一下,看看那个所谓逃兵身上有什么东西,接着对众人解释道,“既然是参与了哗变,朝廷是不会放过他的,就是想逃回家想都不可能。武器他绝不会扔掉,这是他保命的家伙,说得难听些就是打家劫舍也用得到,有个什么万一,当掉换几个钱也好,冒险者中也有从军队里逃出来的,他们通常也会留下军队发的制式装备,一方面是习惯了,另一方面这些制式装备也比在民间胡乱买的要好得多,除非是发了大财有更好的选择。你们刚刚也看到了,那家伙用的是什么,是步兵的战刀吗?不对吧。是骑兵的马刀吗?也不对吧。再有你们看他战斗时的架势,哪里像个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还有你们什么时候听说士兵会用地躺刀法这种明显剑走偏锋的功夫。”
秦树杨很快回来了。这小子倒也不客气,直接来了个大包圆,能带回来的东西都带回来了。
大楚驻防军的制式盔甲,边军的校尉腰牌和禁军的士兵腰牌各一块,一把又细又弯的长刀,这东西的确是比较初阶的冒险者喜欢使用的,价格便宜,分量轻,而且很结实,一封还没来得及拆封的信,一块通关令牌,重点是,这么稀有的令牌居然是真的。
“果然是个西贝货,不过就冲着令牌,这家伙的来头也不小嘛。”林玉一下子来了兴趣。
信的内容很简单。整封信里都没有提到任何一个人名,不过只要稍加分析,就知道这封信是从一个叫寨堡的边境小城里的冒险者头目写给住在王都里的某位贵族老爷的,那位贵族交代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只要再多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办得妥妥当当,信中那个冒险者头目还十分得意的表示像这样的差事,交给他这个地头蛇就对了,任务完成得也十分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叫寨堡的小城属于新征服地区,当地还有不少反抗者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高效地完成任务,这个冒险者头目还是有些本事的,只是他只个送信的手下似乎不太走运。
“寨堡城?好像距离老爷要去的饮马驿不太远呀。”郝忠看来对这个地名有点印象,“要是没记错,之前就是老爷您带兵打下来的。那边的人民风十分彪悍,即便是老爷您出征,也换了差不多一年才拿下整个寨堡。”
“哦?是吗?我倒是不记得了。”林玉随口应付了一句,朝众人摆了摆手,“好吧,你们都先下去吧,我有些倦了。”
这时,林玉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寨堡城,不就是营盘镇所在的那个寨堡县城吗?还有坳里驿,之前就觉得这个地名会出现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齐的小猪倌,大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