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军事历史>颠覆晚金>第七章 商业法令(上)
人一样,一窝蜂来到了寿张县。

然而就在寿张县城门口,他们看到了手持武器的军兵和派出所人员、治安队员,七月九日,寿张县工商管理所正式挂牌。

工商管理所规模不大,只有三名工作人员:高俊手下戴全都的军典沐白算一个、当刚刚来到寿张县的太学生吕寿铭算一个、寿张县商人领袖,县里快活楼酒家的老板王传庆算一个。

当年师靖反叛之所以能够被控制住,主要依靠军典沐白及时掌握动态,提前汇报了思想状况,高俊对此人印象大好,这次沐白作为军方代表参与寿张县旬假的工作。

就像平时给军兵们讲课一样,沐白用老太太吓唬孩子的语气告诉了各路商贩寿张县目前的工商管理规定。

为了使这个节假日能够热闹,高俊大手一挥,豁免了商贩们的工商营业税,也不用开发票,但是依旧要交占地费——寿张县已经事前把县内主要街道划分为一个个摊位点,商贩们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前租用,县前的好位置价格高,偏僻一点的位置价格低,

除此之外,还有十二项规定:不得越界经营,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阻挡街道……

这些商贩们很多都是农民,把自家的农余产品拿出来出售,大家最害怕官府,还没进工商管理所的大门就先吓跑了一半,剩下的人还是壮着胆子交了占地费——最贵的也不过五十文钱,倒也还在大部分人的接受范围之内。

高俊也曾经想过不收钱,鼓励农民们积极交换农余产品,但是仔细考虑来,旬假是要成为一项固定制度的,还是要考虑长远性,为了旬假赶集,各部门都加班加点,布置了治安、消防和商业纠纷的人力,还是应该稍微收一点钱。

七月十日,旬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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