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手搭在门上,打算关门准备回房间,另一个暗卫走了过来,我辨认了许久,这才看出来是昨天监管我的那个暗卫。
他的声音冰冷地没有一点感情,说道“一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白昼已经到来,您是继续往上面打,还是就此停止,在第三十楼就离开黑街。”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是继续打下去了。”我想我现在大概是十分英俊潇洒的,还很有大侠风范。
而现实,在暗卫的眼中却是,我盯着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挂着两个黑眼圈,阴森森地说道“当然……是继续打下去。”
暗卫点了点头,说道“那请您拿好东西,我带您到第三十一层。”
我回房间拿起了包裹,却听到了两个暗卫在屋外的窃窃私语。
“到了第三十一层,就是生死关了,没想到还真有人到这关,倒是可怜,分明现在走,拿到的银两也够几辈子衣食无忧了。”
“我看这女侠,倒是别有所求,打赢了第三十一层,就是峥嵘阁的阁主了,还有一个无限制的愿望。若是只为钱,那女侠,何必要如此拼命?”
“那倒也是,哎,要不我们赌一局,明日,她是死是活,我赌是活,十两银子。”
“我赌,是死,二十两银子。明天和这女侠对打的,毕竟可不是人。那是紫衣重华。”
我勉强打起精神,背上了包裹,快步走出了房间。
我手持利刃,作为这场战斗的开端。
第三十一层的房间装饰不同于二十层以下的地方,房间异常地明亮,眼睛甚至都有一些刺痛的感觉,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是它们,在散发着奇特的光芒,而那些光芒却并未能让我感到一点类似于是阳光一样的温暖感觉,而是像地狱,带着沉重的血腥味。
兵器的本身,就是用来厮杀与争斗的工具。
我感到一种久违的归属感,身体中的血液似乎也因此澎湃地燃烧了起来,我似乎本来就应该在这样的地方。
我的对手是一个穿着紫色纱裙的奇异女人,她的手上和脚上带着轻盈精巧的黄金长链,长链上挂着一个个大小不一的金铃铛,裸露的白皙双足在光影之下也显得异常地白皙明亮,她的面容被一块黑漆漆的纱布遮住了,只露出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睫毛长而卷翘,眉毛细长,眼角一颗细小的泪痣更是给她增添了几分魅惑的神韵。
唯一让我感到庆幸的是,这里的武器并不用再花钱购买,而是任意使用,规则也在改变,胜利的条件将不再是其中一方失去行动能力,而是其中一方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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