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玄幻奇幻>从人类消失开始>第十一章 龙胆

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神曲

曾经的陆旭用金钱支配他人,如今的他,欲用龙胆支配他人。

因为…

他是陆旭!

是用金钱支配了无数人的上位者陆旭!

连得到的武器都是蛟龙所铸,注定他陆旭不是寻常人。

陆旭开始修行。

三年后,体内吸纳的灵气终于突破ròu_tǐ气脉的桎梏而爆炸,于混沌之中在气海穴位置生出一片独立的奇异小世界。

小世界是一片湖泊,被称为秘境。

秘境内的湖水是灵气化作的灵力,牵连气脉滋润血肉。

是修行者入门境界。

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者。

也就在那一天,结界开始收缩,时隔四十多年,陆旭第一次见到了活人。

一个少年。

一个练拳的少年。

那个五官犀利的少年并不想杀人,他只是对着陆旭出了一拳,很简单的一拳,但却隔着十数米的距离,直接将陆旭轰飞。

那一拳,轰飞了陆旭,也轰塌了他身后的别墅。

那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的拳头。

陆旭只有逃。

可是他明白,他的尊严和骄傲都碎在了那一拳之下,他要杀更多的天选之子,他要变强,等待着有一日,可以持枪堂堂正正的面对那个练拳的少年。

失去的东西,他要亲手拿回来!

所以……

他怎么可能输给李凤栖,一个小县城的天选之子,凭什么赢他?

必杀李凤栖!

看见陆旭反常的神情,再听到他的话,李凤栖心中猛然一跳。

有诈。

然而此刻收力不及,唯有怀着必杀的信念全力出剑。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杀!

长枪与剑,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撕开最后的战幕。

强者生存。

弱者……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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