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刚才干嘛给他钱,那可是我的钱。”离开街区之后向小艺有些不满地问道。
余鑫回道:“这里的规矩就这样,要是太冒头会捅娄子的。”
这里是流氓的街道,确实,要是刚才表现得太过头他们可能是会狗急跳墙的。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是一群流氓,刚才要是一脸找麻烦的样子他们一定会报复,但是最后给钱的意思就是他无心生事。
你们不惹事就不会来找你们的麻烦,他们的规矩就是这样,人都是怕死的,刚才的人已经怕了,但是要把他们吓得连死都不怕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向小艺又问道:“你要去找谁,你的亲人吗?”
余鑫笑了一下:“亲人?你觉得我有亲人吗?”
亲人,这个概念对余鑫来说很模糊。
转过一条街,在现在的这条街就比刚才的街要好得多。街上没有多少垃圾,还算干净,行人也有,各种小摊也都有,到有点小吃街的风格。
“这里倒是和4区的老街有点像啊。”向小艺说道。
余鑫指着前面一个摊位说道:“就在那里。”
那是一个粉丝摊位,前面的桌子和凳子有很多,油腻的桌上有刚刚出锅的粉丝,桌上麻油醋辣椒都有,很多一脸凶恶的男子在那里吃着粉。
摊位那里有一个年老的妇女,头发花白,但是还算是精神,脸上的皱纹满布,一笑的话连眼睛都看不见了。手上满是烫红的红斑和老茧,手上拿着一双油腻的长筷子。
“李婶,好久不见了。”余鑫走上前去打了一声招呼。
“你是谁?”李婶端详了余鑫一会。
突然,她发出一声感叹:“哎呦我的老天爷爷,你不是余鑫吗?”
她终于认出了眼前的人,激动地筷子都掉下来了。
“大哥?你回来吗!?”正在一个桌子上的一个精瘦的男子站了起来,一脸激动地拉住了余鑫的手。
“小武?”余鑫试探性得喊了一声。穿越之知足有幸
“你现在倒是过得不错啊?”余鑫捧起一碗粉直接喝了半碗下去。
李武嘿嘿一笑:“鑫哥你也不错,这是带着老婆孩子来看我们啊。”
向小艺正要反驳,余鑫突然抓住她的手捏了一下,示意她不要说话。
“我这次回来也是长住,所以还是想让你们帮我找个地方住,毕竟要把家里人先安顿好。”
话没说完,余鑫就感到后腰被人狠狠地扭了一下,连着皮拽着肉地扭了一圈。
“那个余鑫家里的,你叫什么啊。”李婶已经拉过向小艺和罗钥到了一旁。
向小艺一脸尴尬地拉着罗钥:“李婶,我叫向小艺。”
“小艺啊,好好,余鑫这小子眼光真不错啊,那这个孩子是?我记得余鑫就走了两年,闺女都这么大了?。”李婶指着罗钥问道。
罗钥扎着两个双马尾,淡紫色的头发之前修理的时候已经染成了棕色,身上穿着一身哥特风的长裙,手上抱着一只玩具兔子,就像是一个瓷娃娃一样。
“她,她是”向小艺一下没了词,要说罗钥的样子起码也有10岁以上了,她出生的时候余鑫才10岁出个头。
余鑫立刻过来打圆场:“她是我领养的,她叫罗钥。”
等到一群人嘘寒问暖结束之后,向小艺把余鑫拉到一旁,然后生气地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怎么我就成了你老婆了。”
余鑫有些不耐烦:“话说多了嘴杂,与其一五一十地说清楚不如随便安排一下。”
“哪有你这样安排的,这不是占我便宜吗?”
余鑫拿过手机,然后把上面的新闻摆在了向小艺面前。
“你知不知道你被盯上了。”
向小艺看着新闻很奇怪:“不是恐怖分子袭击吗?为什么和我有关系。”
余鑫叹了一口气,然后轻轻附耳到向小艺耳边:“这些人是所罗门的人,罗钥,就是他们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