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之间,已是到了李阳成婚之日。
这一天,咸阳城热闹非凡。
大街小巷之人早就得知今日是镇国公迎娶阴嫚公主之日,若是错过了这场热闹,作为咸阳城内的百姓,也着实说不过去。
数里的红妆。
马车从咸阳宫里排到了咸外的街道上,井井有理,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保持秩序的兵士,涌动的人群川流不息,比肩继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不雅望这百年难见的婚礼。
沿途一路吹奏乐打,数十辆车的点心,沿街抛洒,咸阳城的百姓人皆有份!
镇国君府,更是张灯结彩,文武百官,王室宗亲皆来祝贺。
李阳将婚宴交给了巴适负责,不仅府内设宴款待宾客,府外街道两边,还设流水席,宴请咸阳百姓。
一时之间,整个咸阳城,好不热闹。
是夜。
正所谓,良辰美景。
李阳送完客后,立刻就回了婚房。
这也不能怪李阳猴急,正所谓,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梦寐以求,寤寐思服。
试问,有哪个男的不想娶个国色天姿的妻子呀?
何况还是一个在穿越前,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的穷屌丝……
如今,竟然能娶到一位天生丽质的公主,这要说不激动,那显然是假的。
而且,这是秦朝,不似后世,睡得没有一点新鲜感了才成婚,他和阳滋可是只见过一面,连手都没牵过呢。今晚,可是头夜,这都不心急,那还算是个男人吗?
李阳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接着就看到阳滋一身红裙,端坐于床前。
红裙绣着凤鸟祥纹,裙幅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整个人看上去雍容柔美。
本就风姿卓越倾国倾城的脸,如今粉黛轻施的淡妆,更显得有几分仙子般脱俗气质的神韵。颈间一水晶项链,愈发称得锁骨清冽,腕上白玉镯衬出如雪肌肤,一头乌黑的发丝上面,插着别致的玉簪,玉簪一头垂着一串小小的红色宝石,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之姿。
李阳都看呆了!
美,实在是太美了。
见得李阳进了房,阳滋双颊边涌起一阵红扉,起身微微施了一礼,唤了一声:“夫君!”
“阳滋,你……好美!”
李阳走了过去,双手将阳滋的身子转到自己的面前。
阳滋羞涩更浓,美目流转,抬头看了一眼李阳,感受到李阳那赤热的目光,吓得赶紧别开眼神,道:“夫君,我们先……先喝一杯交杯酒吧?”
李阳轻轻地将阳滋拥入怀中,在额间轻吻一下,摇了摇道:“不喝,我只想抱。”
“那就先坐下说说……”
呃……
话还未说完,红唇已被堵住……
李阳深吻了一会儿,于是伸手将阳滋的外衣解去,只见阳滋里面只穿了一件洁白的轻纱,把优美的身段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颈上带着的那条紫色水晶,水晶微微发光,衬得皮肤白如雪,如天仙下凡般。
一条淡蓝的丝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腰间还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
白色的轻沙很薄,李阳轻轻抚摸,手慢慢移至腰间,触碰到那条腰带的蝴蝶结的一头,然后那么轻轻一抽……
薄薄的轻沙,立即就松开来了……
这一刻,阳滋真的紧张到不行了,整个人都不敢动弹了,闭着眼睛,根本就不敢看李阳一眼。
她的心跳非常快,胸脯随着呼吸,一挺一挺的,李阳也是热血沸腾,将头埋入了她的胸脯……
夜太美,尽管再危险
总有人黑着眼眶熬着夜
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
哦~哦~哦~……(省略一万字)
一日又一日。
李阳自从迎娶了阳滋后,每日过着幸福逍遥的神仙日子。
天天带着阳滋,在院中赏花观鱼,嬉戏游玩,简直浪漫的要死,对阳滋更是喜欢的要死,听懂了没有?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就是他几乎都不关心政务了,完全一头埋在了美色当中。
而且,他不仅时常早朝缺勤不说,他还带着阳滋、娜塔莎,去到咸阳城郊田里种豆。
你以为他种的很好?
结果却是草盛豆苗稀,种得个什么鬼田。
有人就说了,你这么下去,新政土改就要失败了!
结果李阳这家伙却狂得要死,说两个月的限令已经诏告天下了,谁敢不从?
一句话把前来好心劝告的几个大臣,气得半死。
当然,他这种做派,肯定是让很多人不耻。毕竟他爱那个鬼阳滋,爱得死去活来,爱得连政务都不管了,跑去城郊种豆,这简直就是荒唐。
所以,一时之间,整个朝野上下,全都在议论李阳的荒唐行径,一些人更是恨不得想这一次彻底的将他抹黑。
可是,将心比心,大家嘴上不耻于他,但内心却是极为的羡慕、嫉妒他。
因为不可忽视的事实就是,李阳雄才大略,英才盖世,身怀旷世绝学,智慧卓绝,精通百家学问,他懂治世、懂谋略、懂兵法,更要命的是他人还长得特别的帅。
你说一个男人,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又有权势,皇帝还纵容他。
总之,一个男人应该有的,他样样都有,你说大家能不羡慕嫉妒恨么?
李阳白天种豆,晚上啪啪啪,逍遥的日子过得非常快,一眨眼就两个月过去了……
对于新政土改,这两个月时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