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多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