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玄幻奇幻>战国千年之女帝天下>第88章奴籍群体

裴做了玄真观的道长,他自己本身就是个大高手,做了道长之后,这武川镇里除了武川镇军,谁也不敢得罪,他按照凌皓的指示,借助道观作为掩护,暗地里将洛邑城中的流民子女和奴隶子女们集结起来,给出了极为优厚的条件待遇,而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儿,就是将来在凌皓需要攻占洛邑时为凌皓提供便利就足够了。

而反观凌皓开出来的待遇,简直前所未有,惊世骇俗。

第一,加入道观的男女,都能免除前三年的税务,可以自由出入武川镇的任何地方。

第二,他们的家人可以获得在武川镇的土地经营权,只要是在武川镇的地域范围之内,他们的家人想做什么买卖都可以。

第三,奴隶的子女加入道观之后,凌府会尽一切努力将他们的奴籍消去,让他们踏入庶民百姓这一普遍阶级。

说起古代的户籍制度,真是让凌皓感到一阵头大。

一般来说,户籍分为四等。

第一等是贵籍,一般以世家大族为籍,第二等是良籍,便是普通的老百姓,第三种是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奴籍,除非主家开恩,舍得给官府一大笔钱,第五等便是贱籍,这贱户籍便是那些妓子,戏子h之类的这等人。

贱籍又称贱民,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神州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甚至于奴隶的特殊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在很多朝代里,贱民和奴隶制度有关。

贱籍制度自古已有,沿袭千年,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废除。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贱籍社会地位最低,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歧视。

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山西等省乐户、广东(dan)户、浙江九姓渔船、安徽的伴当、世仆、江苏丐户等。

贱籍分布于古代神州各地,地位较奴籍还要低一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户、绍兴的“惰民”等。贱籍的产生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历史遗留、二是生活环境。前者大多本是达官贵人,因政治问题遭到迫害,祸及子孙后代。

绍兴的“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的后代。陕西乐籍、北京乐户是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后代,朱棣登基后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陪酒卖银,受尽凌辱。陆地居住的广东人,将居船的户视为贱民。还有安徽的伴当、世仆,其地位比乐户、户更为悲惨。

贱籍制度自古便有,至清朝雍正年间才废除。雍正认为,这是相沿之恶习,应开豁为良。下圣旨令各地督抚查明具奏,废除贱籍。上百万地位极度低下的贱民,重归良民。在这方面雍正不得不说做得非常到位。

这个高武世界里还没有贱籍出现,但奴籍已经有了,而且这个奴籍群体可以说是人山人海。

即便凌皓开出了如此优厚的条件,玄真观里也只有区区三百人左右,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还是奴隶制度的锅。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古罗马,此外,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罗斯帝国的殖民地都是属于奴隶制的范畴。

中国奴隶制是从夏朝开始,历经商朝、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已经逐步消亡,到秦朝、汉朝奴隶制彻底被封建制度所代替。

夏、商、周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而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

由於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

不过这种看法明显太过想当然,实际上,神州古代的奴隶制度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隐藏起来了而已。

但其实早在明初奴仆制度在政府的保护下就有所发展。奴仆主要由官赐奴和官奴所构成。如明太祖赐李善长卒百二十人为奴军后赐以铁册又谓铁册军(边地军队中的家丁与铁册军差不多)又如凉国公蓝玉有家奴数百。永乐时凡从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杀被害者的亲属全沦为乐户编入奴籍。嘉靖以后江南经济发达富户尤多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卖身为私奴者日益增多。有的富户蓄奴多达一两千人。凡此类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子孙累世不得脱籍。江北奴仆系由缙绅雇募河南山东等省都有蓄奴之风,但数量少于江南。万历天启以后在各地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奴仆开始起而反抗主人。明末清初,奴变遍及湖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明末农民战争中奴仆乘势暴动江西永新等地奴仆占据主家田产散发主家粮食并捆其主人斥问“奈何以奴呼我?”他们所提出的“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的口号直指封建的人身压迫关系。江苏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卖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有的地区奴仆有自己的组织如湖北麻城有“里仁会”江苏太仓有“乌龙会”金坛等地有“削鼻班”等。清军入关以后随着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奴变延及南方各地和北方的山东地区索契斗争尤为激烈……

而到了清代康熙初年时期在奴仆斗争的不断打击之下富户不敢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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