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仙侠修真>剑之遥>第一百三十二章 见闻(1)

还是那朴素的青衫,还是那披肩的长发,实力的强大让他本就坚定的道心,更多了一份对未来的执着与渴望!

过去的青云可以说是为了仇恨而前行,那些仇恨才是他生长的土壤,但现在的他,除却那已然扎根的种子,却多了一种叫做守护的阳光。

“是了,小七说的没错,戾气也好,业力也罢,芙蕖尚能出淤泥而不染,只要心中正义尚存,我又何惧他前方荆棘千丈!”

历经数次生死,青云不仅逐渐积累了宝贵的战斗经验,更重要的是他已经蜕变为了一个学会独立的成年人。

境界的提升或许给他带来了自信与已经萌芽的野心,可关键是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所欠缺的究竟是什么。

之前的他可以说是一直在隐忍。

陈府屋檐下如此,遇上卓不凡如此,再到后来被萧洛一挟持亦是如此,所以三番两次下来,他甚至有些不记得自己究竟为什么还要隐忍。

直到真正的见了血,杀了马旺,杀了蛇妖,杀了两个无名修士,杀了那葛勇老贼,杀了自己的软弱之后,青云才真正明白与承认这难以直面的真相。

“是的,是因为我恐惧,我畏缩,我胆小,我软弱!”

这一切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他还很渺小,如蝼蚁般的渺小。

在大象眼里,蚂蚁的心中有千万豪情也好,国仇家恨也罢,他一脚踩下之后,可以说和尘土并没什么区别。

这一次,青云没有将杀人夺来的长剑放入百宝囊中,也没有像刚下山时那样将爹爹的断剑,遮遮掩掩的用碎布包裹起来,而是就这么径直负在了背上。

你若想抢,那便来。

只是我青云已经不再会因为双手染血,而感到恶心与胆怯。

怕是你,将要有成为我剑下亡魂的觉悟方好。

“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青云不丈夫。”

他喃喃着,然后回头朝着沼泽林的方向看了看,仿佛又看到了被葛勇打吐血的自己一般,接着轻轻一笑,将豪迈尽敛,温文尔雅地朝着白练城的北方继续游历。

青云本就生的极为的俊俏,在被麒麟炽炎重塑外貌之后,更是多了一分男儿应有的英朗。如今又是身负长剑,颇具昔日弈青仗剑走天涯的神韵。

除却穿着朴素,他的气质与所谓一流门派的天骄们相比同样不遑多让。

复行十余日,青云来到了一座比白练城还要大上几分的城镇。

这十多天他过得倒是比较清净,这主要还是他一直秉持着谦逊低调的为人准则,甭说百脉境之上的前辈,就算是同辈他也不会以力压人,所以他这一路上还是很是顺利的。

稍稍一打听青云才知道,原来这座比白练城还要宏伟一些的城池,乃是海悠剑宗三大主城之一的海悠城,也是该宗的立派之根。

同样是缴纳过灵石和简单的登记之后,青云未受什么太大的约束便进了城中,不过这一次他还真是闲逛而来。

修行修的便是自己去伪存真的过程,境界才刚刚提升,过度的追求高歌猛进反倒会揠苗助长。

所以漫无目的的青云便在海悠城中寻了一处酒楼,打算点几个小菜消遣一番。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青云就算再俊俏,可是身上的服饰也就比寻常老百姓稍微好一点点,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白练城盛产绢丝,加工之后便可制成具有防御性的宝衣供修士穿着,但青云还是舍不得把钱花在吃穿上,只在城中买了几件合身的青衫往百宝囊中一扔便草草了事。

这不,来了酒楼许久,除却刚进入的时候小厮招呼了两声请他找位子自行入座之外,青云就再也没见过那忙的屁颠屁颠的小二哥了。

好在时辰尚早,他也不是那种计较的人,索性自顾自的挑了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欣赏起了这海悠城中热闹的景观。

不一会儿,那名先前招呼过他的小二终于是一拍脑门,赶紧朝着青云的方位跑过来,一边赔笑还一边道:

“这位公子实在对不住,方才真是太忙怠慢了您,小的在这儿给您赔不是。”

这小二灵引境初期的修为,在海悠城里自然是最最低等的修士,和凡人也差不了多少,都是一些为了生活而奔波的苦人儿。

青云先是轻轻一笑对小二哥道了声辛苦,接着点了几个素菜和一壶价格中等的灵酒,然后在对方感激的目光中悄悄赏了他一颗下品灵石。

底层修士的疾苦他见的多了,包括自己又何尝不是他人眼中的蝼蚁呢?

所以感同身受下,青云自然不会为难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厮。

不知是素菜易做还是因为那一块灵石的打赏,小二这次倒是非常快速且麻利的将酒菜给端了上来,顺带还有一打不要钱的马屁。

几个素食虽不及山林间的野菜鲜嫩,酒楼也比不了阁宇内的精致奢华,但浅尝入腹也尚算可口。

青云打小孤苦惯了,所以对于口腹之欲真的是寡淡的很,最重要是自己的修为提升了一个小境界,正是他得意的时候。

为自己斟满了一杯灵酒又轻轻的呷了一口,小爷不禁心道:

“这是我第二次尝到酒的滋味,若是以后能有人陪我一同饮醉,那可真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一饮而尽,任由那火辣的琼浆灼烧着自己的味蕾与脾胃,再散成灵气进入经脉,青云仿佛又回到了当日和姚梦寻以及雷江一同笑谈的时光里。

复饮了几杯,小酒楼这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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