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很排外,治安好,家家户户都有很大的庭院,没有围墙。
一座座房子藏在树林之中,不像一个城市,更像一个安静的小镇。
父母对周臻的回来很开心,父亲上班回来的时候,皮卡车带回来了半车海鲜。
他在港口工作,管理渔船,所以能买到最便宜的海鲜。
哥哥和姐姐一家也都过来做客,然后就把餐桌摆在了庭院里,晒着太阳,吃着饭,聊着天,然后看着孩子们开心地玩耍。
姐姐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她们家里有一艘近海渔船,姐夫是个经验丰富的渔夫,足以保证一家人的稳定生活。“杰米,学业怎么样?”
“还不错,不过我准备提前考研究生,所以课业比较紧。”
“提前结业?那可是哈佛!”
周臻笑了笑。“尽力而为,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
哥哥是个银行主管,习惯了一本正经。“在我看来,你更应该丰富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一直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周臻不想跟他争论,笑道:“也许吧,可能圣诞节我就会带个姑娘回家。”
“那再好不过了。”
母亲一直微笑着听子女们说话,是个性格很好的老太太。
父亲有些严肃,却也是个称职的父亲,面冷心热。
总之,这是一个很温暖的家庭,周臻很喜欢现在的身份。
花了几天的时间,周臻就习惯了这个家庭,周三和周六的上午,他会陪着母亲一起去逛集市。
这里的集市从美国还没有建立就开始兴起,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
这里是美国的渔业中心,著名的波士顿龙虾,就是缅因湾的出产。
集市上主要就是水产品,当然,也有很多家庭会把不要的东西拿出来交换,这也是他母亲最喜欢的活动。
剩下的时间,周臻就一直看书,在电脑上了解这个世界。
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下厨露一手。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饭菜,却让全家人惊若天人。
几个孩子都迷上了他做的菜,没事儿就跑过来骚扰他。
他也跟着姐夫出了两次海,第一次出海的时候,船上的几个人都把他当做手无缚鸡之力的菜鸟。
可是他把渔船在海上玩出了漂移的效果,在船上依旧如在陆地一样平稳,有了渔获熟练地分类,而且他力大无穷,一个人能当几个人用。
然后,姐夫就把他当做最好的帮手,想要用高薪来诱惑他去船上帮忙。
在这里赚钱了又带不走,周臻才没有兴趣赚钱。
不过他还是跟着出了几次海,赚了差不多三千美金,就不肯出海了。
赚钱是为了买枪,这个世界,没有枪可不行。
格洛克被称作手枪王,但实际上是因为便宜,周臻用过,并不觉得枪好。
他最喜欢的还是博莱塔92fs,枪的握把大,他的大手握住刚刚好。精准比格洛克强的多了,枪口跳动幅度也小。
缺陷是比格洛克贵了近二分之一,而且很重。
博莱塔空枪就有一公斤重,加上子弹超过一公斤。
对一般人来说,这把枪虽然好看,威武霸气,但是相比大部分材料都是工程塑料的格洛克,太重了。
周臻却喜欢博莱塔的精准与威力,花了一千五百美金买了两把,又买了足有一千美元的子弹。
剩下的五百美元,他又订做了一把狗腿刀。在原剧中,爱丽丝用狗腿刀砍僵尸,可是一大看点。
以前周臻不了解,认为一把刀,不会很贵。
但是想要做一把用料考究的刀,可就不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