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上回书说道,一只狼牙吊坠,引出了八岁布日固德,和十岁赤雪的一段过往。究竟赤雪和红英之间有什么什么微妙的关系,又或者说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这些疑问不停的围绕着布日固德。本来办这个擂台,不过是为了打响名号的同时,羞辱这些自以为是的汉人。但是现在情况变了,如果布日固德,想要知道这狼牙吊坠的答案,就势必要赢得比赛,等这名叫红英的女子,成了他的所有物,到时还有什么疑惑,是解不开的呢。于是便引出了,天地万物皆有灵,深不可测是人心。
“喂!这第二场比什么,你倒是说话啊?”
“不会是输了一场,就吓傻了吧?”
“知道怕了,就赶快认输!”
“这下蒙族达子老实了!”
布日固德的思绪,被吵闹的人群拉了回来,他轻笑自己的敏感。当年那个女孩为了救他,支身引走了狼群。按照当时的情况,可能早已尸骨无存,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再说那女孩,当时明明一身蒙族打扮,还说着一口流利的蒙语,又怎会是长宁红家的人。论相貌,布日固德不敢肯定,但是赤雪的那双透着坚韧,不屈的眼神,他是不会记错的。眼下想要解开问题的答案,就让他们继续接下来的比试吧。
“你们汉人,真是自大,不过才赢一局,就自鸣得意,小心乐极生悲!”布日固德轻蔑的一笑,他转头对天心他们道。“刚才那局是我们输了,不过接下来可没有那么容易。”
“哼,还有什么本事,尽管放马过来。”红英坐在擂台一边的椅子上,她虽然嘴上逞强,但是心里明白,她在刚才与巴图的比试中,表面看上去没有什么大碍,其实早在两人对冲之间,就受了内伤。毕竟她只是个黄毛丫头,面对巴图这般铜墙铁壁,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她不能给红家丢脸,更不能输了比试,所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个代价还是值得的。
李天心在一旁,帮忙检查她的伤势,她小声道:“你还真是胡来,真以为自己是大侠呢?”
红英咧嘴一笑:“反正还有你和锦宏呢,我怕什么?”
“狗东西,下次可不许再逞强了。”李天心皱了皱鼻子。
布日固德看着红英的一颦一笑,有些走神。直到被锦宏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视线,才故作冷傲的道。“我曾在《大汉两三事》一书中,读到一篇文章,书中描写你们汉人,用鸽子当做信使,来传递消息。而你们会用不同的声音,手势来训练鸽子,最终达到目的。这点我不给予否认,但是文章最后一段文字,及其狂妄,居然用这种小儿科的手法,妄称是兽语。既然你们汉人如此恬不知耻,那么接下来的这场比试,我们就来比比,谁才是真正的兽语者。”
“兽语者?”李天心心里没底,她故作镇定的问道。“怎么比?”
“萨仁。”
布日固德话音刚落,一名身穿传统蒙族骑马服饰的女子,她的左手上带着一只精巧的铁制手套,面无表情的走到了擂台的中间。仔细端详,原来萨仁,就是刚才手托冰火之莲的女子。只听她口中发出奇特的声音,随着空中的一声惊空遏云的鹰唳,一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了两圈,最后乖乖的落在了萨仁左手的手套上。萨仁从腰间的皮质袋子中,拿出一块生肉,扔给了它,老鹰一口接住生肉,吞了下去。
这是天心第一次见到老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都说鹰是一种令人敬畏的动物,是天空的霸主。锐利的眼神,锋利的鹰爪,丰满的羽毛,宽厚的翅膀,还有那像钩子一般的嘴,仿佛一被它勾住,便再难逃脱。她曾经听过关于训鹰的故事,说是鹰的野性难驯,异常的凶猛。在刚被捕捉的时候,乱抓乱啄,还会攻击训鹰人,所以为了去除他们的野性,训鹰人通常会采用三种方法。其一,当老鹰逞凶,企图啄咬训鹰人的时候,他们会含一口清水,呸向老鹰,几次下来,老鹰自然老实不少。其二,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再凶猛的动物,一旦饿上几天,必然虚弱不少,他们想要填饱肚子,当然要听训鹰人的指令。最后一种方法,在天心的家乡是一种方言——熬鹰。俗称熬大鹰,是指彻夜不让睡,困也不让睡,就这么吊着,谁难受谁知道。后来也成为一种审讯的手段,犯人熬不住,最后只能妥协了。当然这里指的不是熬人,而是用同样的手法熬鹰。想想一个动物,哪有人有那样的毅力,久而久之,想不听话也不成喽。
“萨仁是我们部族训鹰人的后代,大草原上真正的兽语者。奇撒是她的爱鹰,也是这次比试的重中之重。”布日固德此刻,已经坐在了擂台另一侧的太师椅上。“倒是你们,身边看上去不像有信鸽的样子。不过,即便你们找来一只信鸽,不到一眨眼的功夫,也会被奇撒撕得粉碎。到不如你们去找一只什么阿猫,阿狗来比试一番?”
周围的蒙族大汉都发出了轻蔑的笑声。“哈哈哈哈,他们汉人哪里懂什么驯兽?”
“他们自己还没被驯化好,怎么会征服别的族群?”
“汉人就是羊,迟早要被我们草原的群狼吃掉的!”
红英被气的不轻,如果不是自己受了内伤,肯定上前教训那几个蒙族人,让他们闭上臭嘴。相对于红英的怒发冲冠,李天心发愁了,自他们三人认识以来,没见过谁会驯兽,驱兽的,就更别说什么灵兽,跟宠了。眼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