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喝过几口后,他说:“不喝了,剩下的你喝吧。”
朝歌望了望还剩下的小半碗燕窝,放在了桌边:“我来时已吃饱了。”
她才不要喝人剩下的。
霁月便伸手端了那半碗燕窝,拿了勺子说:“张嘴。”
“……”他的勺子已送到嘴边了。
她闭着嘴不敢张开,这勺子可是霁月用过的,她才不要用男人的东西。
很脏的哩。
虽然前一世也吃过更脏东西,夕歌故意让下面的人给她吃不干净的食物,但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谁还要再回到过去。
霁月冷呵一声,虚伪的丫头骗子。
他把碗放在桌上了,问她:“嫌弃?这就是你的孝敬?”
“……”朝歌有些纠结。
“既然没有诚意,就滚吧。”
他还发起脾气了哩。
沈朝歌不想他发脾气,为了表示自己不嫌弃他,她端起碗,一口把燕窝给闷了,解释:“大哥,我只是来时吃太饱了。”
她立刻又绞尽脑汁的搜刮一圈:“大哥博学多才,见识多广,文武双全,雄韬伟略,怎么可能会有人嫌弃大哥呢。”
她几时成了马屁精了。
他脸色好看了不少,毫不谦虚的说:“博学多才,见识多广,文武双全,雄韬伟略,你说得对,算你有点见识,是不是突然对哥哥崇拜得五体投地了?”
沈朝歌一愣,哪有这样夸自己的。
面子还是要给的,立刻冲他眨了一下眼,一脸崇拜讨好:“大哥你将来升官发财了,一定不要忘记我这个妹妹哦。”
她家世代从商,无人做官。
不是不想做官,是没做官的本事。
士农工商,商人的身份最低贱,但商人又是最会赚钱的。
钱赚得太多,家里无人做官,这钱就没有保障,就要给当官的交保护费。
为了得到官家的保护,让她一世无忧,祖母为她择了一门亲事,韩太守之子,也为此没少给人家送银子,结果人家谋的是她整个沈家的银子,最后还不要她了。
她有一瞬间的走神,失神。
霁月便捏了一下她吹弹可破的脸,捏疼了她。
她回过神来。
霁月的手掌心是真糙,有长茧哩。
“大哥我把护手膏带来了,我帮你擦一下吧?”
她立刻从身上掏出护手膏,一把抓过他的手,挤出来倒在他手背上。
“……”这是又嫌弃他了。
看在她还算尽心尽力连护手膏都带来的份上,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她仔细的就着护手膏帮他把手搓了一圈,从他手上的老茧来看,是常握剑之人了。
霁月常年住在这一角一落里,从不惹人注目,没想到竟是苦练出一身的本领。
她仔细涂抹着,看着他的手,他骨节分明,比她的手不知道要长多少哩。
“以后净过手后,便把这个涂到手上就可以了。”她声音不觉然柔和,真心觉得前一世的霁月过得实在可怜。
他在沈家这么多年,默默无声,无求无欲,从不争强好胜,也从未人关爱过他。
她还欺负他。
霁月问她:“你也都这样帮别的哥哥抹手?”
沈朝歌忙摇头:“没有。”
别的哥哥无须她关怀,何况她与二公子四公子关系也不好哩。
“你闻一闻,你的手现在可香了。”
无须去闻,他也能嗅到,女孩子家的玩意儿,确实可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