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的梦想就是快马江湖,快快意恩仇。
那行吧。
林凡起床之后,也没有什么大事,他慢慢吞吞地洗完脸,刷完牙,上下收拾利索了之后,这才出去。
他也并不需要什么司机,曾经林又聪还说给林凡配一个司机的,林凡说不必要,他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喜欢自己来。
因为林凡十分喜欢那种双手握着方向盘,把握住速度的感觉。
这种感觉,特别是当脚踩在加速踏板上慢慢的给油的时候,车辆也随着给油的力度而不断的将速度拉升起来,那种感觉10分的爽快。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凡是开过车的人都知道。
林凡今天穿了一套正式的西装,毕竟今天要去见导演,他不能穿的太休闲了,当然了,像他这个年纪,说句实话穿西装的话也不会选那种推销员穿的黑色的或者灰色的,非常正统的。
林凡穿的是一套粉色的休闲西装,虽然看上去有一些偏中性化,但是,衬得林凡本身有些白皙的皮肤倒也越发的光彩照人起来。
哈哈!
如果说用光彩这个词说林凡的话,是不是不太合适呢?
因为,通常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
不过也无所谓啦,林凡本身就是一个光,不!应该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
他走到哪里的时候,浑身上下都能够闪闪发光,吸引无数人的眼球。
就像今天早上也是一样,林凡开车出门之后,一路之上拉风的车辆,帅气的外,表引来了无数帅哥美女的惊叹,特别是他那一串敦44944的号码,让别人一看这个小车里面的车主,就是非富既贵的那种大人物。
说起来。
林凡当初买这块车牌号码那时候,还花了不少钱呢,他选了选来,觉得这一块号码挺好的,10分的低调。
虽然说在有些地方的人的嘴巴里,四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可是对于林凡来说无所谓,他觉得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才是人生的哲学和态度。
那行吧。
那就这样吧。
所以说林凡出了门,直接开车去见马凯龙马导演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