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早就能从姜佑曦的眼神中看出来,这个小鲜肉视自己为偶像。
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崇拜的地方。
虽然自己拍电影确实很牛哔,但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啊。
虽然自己能搬运过来很多经典书籍,音乐,但是这个世界的人还没见识到啊。
原主虽然有一副好皮囊,或许也曾经是艺人,但充其量就是一个流量明星,有什么值得崇拜的?
他暂时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不打算深究。
于是随口闲聊。
渐渐来到中午,茶馆里的客人越来越多。
两人也各自续了杯。
杜采歌之前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和姜佑曦见面,毕竟对方帮了自己的大忙,还帮自己垫付了律师费,不好一味地回绝。
现在聊了一阵,才发现这年轻人修养不错,确实是读过一些书的,思想里也有一些闪光点。对于将大量时间都投入到练歌练,实属难得。
明明能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有才华,这样的人最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一想到姜佑曦或许在高强度的练习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去阅读名著,充实心灵,杜采歌也不由得对此人生出一点爱才之心,心想如果以后有机会,倒要提携此人一把,试试看这个年轻人能上升到什么位置。
不知怎的,话题来到了这个茶馆的主人。
“杜哥你不知道?开茶馆的霍叔是圈子里的前辈,我记得他应该和你有过交集吧?”
杜采歌不置可否。这个什么“霍叔”或许和原主有过交集,或许没有,反正他都不记得。
无巧不成书。
姜佑曦刚刚说完,端起茶杯刚要喝一口,忽然停下动作,眼神惊讶。
很快他放下茶杯,露出激动之色站起来,对着杜采歌的身后,压抑住声音,小声招呼:“霍叔好!”
杜采歌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干瘦而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一头花白头发,五十多岁,六十来岁的样子。
穿一身藏青色的长褂子,戴着毛绒绒的东北帽。其人腮帮子干瘪瘪的没有二两肉,身体瘦得风一吹就能刮跑。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眉毛,又长又浓密,到了眼角却又九十度垂下,特像电视里那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之流。
单眼皮下,一双小眼睛非常灵动,不见半点浑浊。
姜佑曦还在激动地说:“霍叔,不知道你还记得我么,我是小姜,以前你到我们‘华宇’给我们这一批的练习生讲过一堂课!”
霍叔轻轻点头,淡淡地回应,“记得一点。别站着,坐吧。”
姜佑曦这才讪讪地坐下。
霍叔则在杜采歌身边坐下,抬手叫服务员。
服务员笑吟吟地说:“老板,跟平常一样么?”
霍叔用指关节敲敲桌子,“今天换个口味,把我去年藏的那些金骏眉拿出来吧,差不多也该喝掉了。”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而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不管是去说书、去做播音员、去做影视剧配音念白,肯定都是一把好手。
听完吩咐,服务员娇媚一笑,转身去了,霍叔扭头看着杜采歌,不说话。
杜采歌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低头招呼:“霍叔!”
结果这霍叔出手如电,曲起指关节猛地在杜采歌额头上敲了一记:“你叫我什么?”
杜采歌很是无语,摸摸额头,也是看你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强壮,扛不住我一刀伤害9999的重击,要不我非得打回去,“霍叔?没叫错吧?”
霍叔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叫我霍叔?你不认账?”
“认什么账?”见躲不过去了,杜采歌只好说,“对不起啊霍叔,我之前生病,失忆了。”
霍叔转向姜佑曦,诉苦道:“你听听,你听听,这像人话么!”
一个是偶像,圈子里的神仙人物;一个是圈子里的超级大咖。两边都得罪不起,姜佑曦只能讪讪地摸摸鼻子,不敢挑边站。
霍叔看着姜佑曦说,“那时候他跟我打赌,赌输了,答应以后叫我干爹,然后还要给我写一首曲子。结果到现在,这几年时间了,都没动静。今天我看,嘿,这家伙竟然自投罗网了,便赶着过来,准备拿最好的茶给干儿子喝,顺便问问那曲子什么时候给我。结果你看,人家跟我说,失忆了。这失忆了好啊,失忆了就可以什么都一推二净了!”
杜采歌被说得不是滋味,脸上也有些发烧。
这又是原主造的孽吧,关他什么事?
再看看霍叔,那一头白发,从年纪上来说,当自己父辈确实是够了。
跟这老人家计较什么呢?只是有些拉不下脸叫人家干爹。
便说:“我爸之前过世了……”
“我知道,遗体告别的时候我又不是没去,”霍老头打断他,目光犀利地盯着他,“我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就问你,这干爹,你认不认?”
杜采歌犹豫许久,终于把心一横,既然早就决定继承原主的因果,那这干爹……得认。
“干爹!”
霍老头立刻眉开眼笑,“乖儿子!”
顿了顿,又板起脸,“曲子呢?”
杜采歌试探着问:“干爹,您要我写首什么曲子?”
“给我这店里用的,中华古典乐。”霍老头淡淡地说。
杜采歌苦笑道:“您还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霍老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不难的话,干嘛找你?”
这时服务员带着一个小陶罐过来,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