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第86章 可以被毁灭,不会被打败

好吧,在萝卜gg后,广大读者接下来发现,或许囧恩才是冰与火真正的主角。

囧恩也够惨了吧?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似爱,似怨。

那一头像鲜红的火焰一样的红发,就此消散。

有一个身为公爵的老爹,自身却没有继承权,只能去外面发展;有一个胖胖的好基友;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爱人死去。这是标准的主角模板啊。

终于成长了,成为总司令了。甚至与好基友产生了隔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很快就要走上人生巅峰,迎娶龙女王了。

囧恩打出了gg(原著)。

如果冰与火之歌还不够劲爆,或者哪天心情好把《银河英雄传》搬运来。

还记得《银河英雄传》的作者是谁么,田中芳树,外号叫做“杀人的田中”。给你们一个眼神好好自己体会!

地球上那些看过银英传的朋友们,记不记,那一头红发的少年死在友人的怀抱里?

记不记得,一次简单的出行,然而魔术师杨一去不返?

记不记得金银妖瞳苦涩的微笑,疾风之狼无声的哽咽。帝国双璧终究拔剑相向,因剑而生、因剑而亡?

先寇布说,“我的墓碑不需要墓志铭,只有美女的眼泪才能安抚我的灵魂”,他的女儿却只能和墓碑和解?

又是否记得,皇帝莱因哈特逝去,“于是,贝尔赛底就成为圣墓了”?

凡人们啊,你们该不会忘记这些浓墨重彩的角色先后死去的悲哀和无奈,被田中老贼支配的恐怖?

杜采歌已经明悟了。

作为作家,杀的重要角色不够多的话,是难以被读者记住的!

没有杀过一两个主角的作者,不是好作者!

只要将这些角色塑造得成功,然后杀得凄美,就能让人长久地记住!

这就是悲剧之美!

以后他说什么也要搬运几本杀主角的小说过来。

搬运经典小说,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

杜采歌乐此不疲。

看着沙雕读者们的书评,让他有时能若有所得,有时能笑出猪叫声。

不过他也渐渐有些不满足了。

他想要加入更多原创的东西。

本质上,他是一个创作者。

虽然是拍电影的。习惯于用镜头语言讲故事。

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是讲故事给别人听的人。

有时讲讲从别的地方听来的故事是挺有意思。

但也会有自我表达的**。

想自己创作一些故事来讲。

当然在搬运《鬼吹灯》时,杜采歌并没有完全放飞自我。

他基本上还是遵照了原本的剧。

只是在一些细节上,他借鉴了别的盗墓小说,做出了修改和调整,务求使小说更加紧凑,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盗墓的过程更加惊悚。

所以现在回过头来看,他搬运的《鬼吹灯》,与天下霸唱的原版相比,主线不变,但是支线剧情和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与原著有了一些细微的差别。

做出这样的修改,并非多此一举,更不是不尊重原著。

而是杜采歌脑海里已经在构思着未来的影视作品,为了更方便改编而做出的调整。

对也有着自信。

算不上很好,但也还过得去。

比起那些举世闻名的文豪自然有着难以丈量的差距;比起网络小说作者中的佼佼者,比如乌贼,猫腻,香蕉等,也有着不小的差距。

但和一般的白金、大神相比,只论文笔的话,他应该是半斤八两的。

过目不忘的记忆,庞大的阅读量,过得去的文笔,让他在对《鬼吹灯》进行调整修改的过程中,渐渐得心应手,越来越有感觉了。

他现在已经搬运到龙岭迷窟的开头部分,写到在鱼骨庙附近寻找盗洞。

又搬运了一万字后,杜采歌发布了今日的《诛仙》更新,然后抽空看了一会他加入的那些群。

盟主群还是1个,全订群则从14个增加到了16个。

之所以没有增加太多,是因为之前的14个群就没有全满。

看着群的数量只增加了两个,其实粉丝的数量已经增加了很多。

杜采歌看了一阵,群里讨论很热烈。

有时会讨论书里的剧情,有时也会说些家长里短,讨论娱乐明星。比如这两天最火热的话题“天后的神秘情人”,在每个群里都掀起了一些波澜。

毕竟段天后算是国民偶像级别的,每个群里都有她的粉丝,大半国人都熟悉她的名字。

群里偶尔会有人开车,但管理得还挺严格,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对一些污言秽语的人也会及时制止。

乱打广告的也会被禁言。

看来李喆团队没少下功夫,找了不错的群管理,而且肯定也安排了一些托。

杜采歌又看了看自己的微博等社交软件。

自从招揽了李喆之后,这些都是由李喆的团队负责打理,当然他也可以自己更新状态,只不过他只是条咸鱼啊,这种事当然能不做就不做。

李喆的团队还是有两把刷子,微博等社交软件经常有更新,往往会是一两句金句,心灵鸡汤,有时也会家常式地唠嗑几句。

杜采歌提出过,不允许运营团队针对时事表明态度。

观点、态度只能由他本人来发表。

这一点得到了严格的遵守。

顺便,杜采歌所有的社交账号,原本的名字都叫做“云出岫”,而不是林可。

否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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