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辰继续道:
“要说它们连一个人类都没有杀过,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话,刚才袭击我们的混血种,身上的衣服从哪里来的?”
老狼认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隐藏的食尸鬼,这个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机会会比想像中来得要强。”
凌辰道:
“如果,它们的行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确实是会这样的。”
“刚才轻易解决四名混血种,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过除此以外,还有它们只是出来捕猎,没有大张旗鼓带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着下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进攻村落,无疑等于化主动为被动,倒是相当不利。”
他说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当然,如果咱们火力全开,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话,要消灭区区一个村落,绝对不成问题。”
“可这才是第一个任务,你也不会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皱起了眉头:
“那么,你有什么高见?”
凌辰将双眼眯缝了一条线,里面精光一闪:
“我做事向来会仔细计算,绝不鲁莽行事,不该动手的时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敌人的命脉,便能够扭转局面,化主动为被动。”
…………
砰!
轰呜的枪响。
炙热的子弹飞射而出,准确击中了一匹六足马。顿时在它的其中一条后腿上,飙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扬出了巨大的马蹄,踉跄地向着远方逃去。
老狼移开狙击枪,对着旁边正在抽烟的凌辰耸耸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这个计划行不行的啊。咱们不去猎杀混血种,跑来打六足马,似乎有点浪费时间了。”
凌辰吐出一个烟圈,笑而不语地点了点头,看样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为何二人会在这儿,就要从凌辰先前的计划说起。
很显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凌辰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一头扎进去。
在敌人拥有地利优势的地方作战,乃是最为愚蠢的行为。
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种的根本需要。简单两个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对于它们来说,等同于人类的粮食,一旦断粮的话,肯定就离死不远。
凌辰经过仔细的观察后,发觉在那个村落里面,并没有圈养任何动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混血种认为养殖动物会有**份,或是懒得去花这个心思。
顺带一提,凌辰认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过,这并不是重点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这无疑代表着,它们一直保持着奇怪的习惯。直观一点来说,就是当感觉到饿了,才会出门捕食。
鉴于附近的区域当中,只有六足马一种生物,适合混血种的进食标准。
那么,凌辰的计划其实不难猜。
在混血种的眼里,六足马是重要的粮食来源。
试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个陌生人家中,然后将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脚,再丢进垃圾桶。
那会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家可能会怕麻烦,多半只会骂你几句,赶出家门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闹饥荒的时候,显然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没有食物的话,等于是要活生生饿死,人家会不会拿刀子和你拼命?
总的来说,凌辰的打算便是透过攻击六足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种火烧屁股似的冲出村落。
到时候,凌辰二人能够利用游击战术,在这一个广阔的丛林里面,将混血种们逐个击破。
当然,混血种毕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环境。
不过同样要考虑到,一旦进入丛林,密集的植物会造成阻碍,这点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样的。
至少,这能稍为削减混血种的优势。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种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丧失了主动权。
不论凌辰他们是要打、还是要跑,都会变得灵活许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击枪,擅长远距离进攻。
如此一来,如果混血种选择分头追踪的话,毫无疑问的是,单凭老狼一人,就足够将它们逐个狙杀。
考虑到以上的种种因素,相较于冲进村落、被众多混血种群殴而言;
先引诱它们进入丛林,却是更为值得提倡的办法。
这个时候,老狼看着已经远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马,淡淡地道:
“其实,我还有一点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请说。”
老狼指着前方道:
“你说要破坏混血种的粮食,但问题是,六足马实在跑得太快了。”
“六条腿的生理结构,保证了良好的机动力,即使受到一点小伤,都能够立即远离。”
凌辰从容地道:
“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你的意思是?”
老狼没好气地道:
“如果,不想更好的办法,根本无法有效杀死六足马。”
凌辰回答道:
“我知道啊,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死这些温驯的动物。”
老狼顿时气结,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又说,要断绝混血种的粮食来源,合著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