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总会让人格外留恋。
特别对于女人,往往会以所有的一切想要将那份留恋印入身心。
夜幕来临,随着繁星升起,炎炎酷暑之意也逐渐散去,夜风吹来,带来丝丝凉爽令人心旷神怡。
许汇区一栋别墅公寓,客厅琉璃灯柔和亮着,照亮了室内的全景。
红黄相间的地毯铺满整个客厅,中央挂着一盏巨大的琉璃罩灯,等下,三张黑色皮质沙发围绕着一张大理石桌子。
其中一只沙发上,卢新月气若游丝抱着沈建南趴伏在他上,全身再无半死余力。
“幸好我明天就去香港了。”
沈建南一脸贱笑。
“你不是不想去么。”
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一点点,慵懒睁开眼睛,看着坏笑着又得意万分的男人,卢新月眸子中闪过一丝幽怨之色。
自己都累死了,这家伙还是那个样子。
“再不去,等着被你弄死啊!”
因为天气热,卢新月的脸上早已透红,秀发,被汗水打湿,粘在额头和脸上,眼神幽幽,似一汪泉水,哀怨之深。
整个人像是被人狠狠虐待过,令人我见犹怜。
沈建南禁不住动了动。
这样的卢新月本就比平时更加动人,柔媚无骨的声音简直就是烈性毒药。
顿时,卢新月被吓得是魂飞魄散,出于本能反应,一把抓在了沈建南光着的胳膊上。
很用力,很用力。
怕了。
她是真的怕了。
出于恐惧,一时,力道没控制住。长长的指甲,抓破了沈建南胳膊上的皮肤,血丝丝渗透到了外面。
鲜血,在灯光下呈现暗红之色,顺着皮肤,慢慢往外渗着。
沈建南吃痛,没有再动。
卢新月心中愧疚,也没有再动。
四目对视着,互相透入对方的心底,一时,竟无人去管那胳膊上的血丝。
片刻后,视线分开,卢新月垂下脑袋在沈建南胳膊上舔了舔。
咸咸的的味道顺着舌尖涌入味蕾,是血的味道。
口水,具有良好的止血化瘀效果,随着卢新月的唾液沾染,沈建南胳膊上的血丝很快止住了。
将头靠在沈建南脖子上,卢新月幽幽道。
“我是不是不如宋晓丹。”
“......”
沈建南哭笑不得。
这种事,都要去比,女人的妒忌简直是恐怖。
接,肯定是不能接的。
傻子才接这种话。
女人心,海底的针。
也许是察觉到自己不该问这个话题,也许是察觉沈建南的心思,卢新月在沈建南脖子上蹭了蹭岔开了话题。
“大坏蛋。你的算盘打的真好,空口许了一张支票,现在还让我们兄妹都给你卖命。”
“......”
沈建南不答。
卢新月这种女人,心眼通明,没必要隐瞒什么。
何况,就像张爱玲说的......现在的卢新月,虽然还姓卢,但心已经姓沈了。
“等我走了,会不会想我。”
曾经,有一个同样的问题摆在面前。
自然只会有同样的答案。
沈建南眼里闪过一丝温柔,轻轻在卢新月的秀发上拢了拢。
“当然会想了。夜不能没,日不能思。”
沈建南的语气很正经,可就像是心意相通,卢新月察觉到了其中的真正意思。
张开口,一口咬在沈建南脖子上。
“就知道没正经,我咬死你。”
沈建南不禁贱笑了起来,一把拍在了卢新月腰肢下两尺的丰厚位置上。
啪——
“新月。别没把我咬死,先把自己累死了啊!”
“......”
“......”
秘书。
有事秘书干,没事......
卢树早是老江湖了,哪里会不知道跟着男人的秘书是干什么的。
大哥,你不觉得投资一个人才是真正的投资么?郭子兴拿身家性命投资朱元璋,为什么我们不能拿一百万投资他。
拿着手里的电话,卢树消化着之前的内容,想到卢新月曾经说过的话,眼神变得比女人都幽怨。
这特么,真成皇亲国戚了。
可是......为啥感觉不光亏了钱,还把人也贴了进去。
一种无法形容的酸意涌上心头。
长兄如父。
当年,卢家大人去世,为了活下去,卢树按下对外面世界的恐惧,走出家乡。
外面谋生不易,做生意又怕被抓到坐牢,虽然在外面倒卖东西赚了钱,但卢树也什么苦都吃下了。
啃过树叶,睡过狗窝。
有时候,为了避开民兵巡逻逮到身上带的货,甚至连乱坟岗都睡。
就像是一个父亲,养大了当时才只有六岁的卢新月。
几如,亲生女儿。
可现在,这个像是女儿的妹妹......
“小妹。你不是说不是因为喜欢他么。”
卢新月心思何其细腻,哪怕隔着电话,哪会听不出卢树的幽怨。
“我是说,投资他,不是因为喜欢他,但我没说,不喜欢他。”
卢树被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电话另一头,卢新月拿着无声电话翻了个白眼,某人,笑的就像是一只得意的黄鼠狼。
忽然,一阵要命的袭击侵蚀而来,吓得手里电话差点掉地上。
赶紧捂住电话听筒,卢新月呵斥道。
“别闹。”
“嘿嘿——。宝贝新月,什么时候被我的美色诱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