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一件私人订制的燕尾服,领口上打着一个红色领结,里面穿着一件纯白棉衬衣,不经意间露出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看起来就像是最优雅的绅士。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并且不分男女老幼。平时的老罗伯特尽管也是西装革履,但身上总有一股子猥琐舔狗气质,而现在,在换了一身定制燕尾服礼服后,立马就有模有样了。大胡子还那个大胡子,酒糟鼻也还是拿个酒糟鼻,可身上多出了一份自信的从容和优雅气质,完美展示出了一个贵族该有的修养和风度。
如果不是这家伙的话太粗鲁,太令人尴尬,并且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那就更完美了。
但显然,老萝卜头并不在意这些。
绅士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装逼给人看的,既然拉蒙特如此费心把一些曾经的同窗请来,他不好好装逼一下,怎么对得起拉蒙特的盛情。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就是喜欢看到那些旧日同窗尴尬、恼火但又不得不惦着脸谄笑着的样子。
罗伯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热情。
笑容很真诚,很淳朴也没有任何倨傲。
可是,他脸上那副毫不掩饰的小人得志,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像吃了苍蝇一眼恶心。
就像诺曼.拉蒙特和梅森.罗文。
这两人,以前都是老萝卜只能高攀的存在,或者说,过去的老罗伯特在他们眼里,那是连提鞋都不配。
可现在,这家伙摇身一变,却成为了自己不得不巴结讨好的存在。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觉让诺曼.拉蒙特和梅森.罗文不由对望一眼,以前罗伯特在读书时,就没少被这两位呼来喝去。每一次各种坏事,两人都会默契的推给老萝卜头。
如果真要说,其实也不能怪他们。
圈子这个东西,哪里都有的。
老萝卜头的家族只是一个没落的家族,就连学费都只能勉强拿出来,到学校读书就是希望攀上豪门可以得到一切好处,那受到欺辱就是理所当然的交换。以拉蒙特家族和罗文家族的地位,将一些黑锅丢给罗伯特或者欺负一下他,其实也算是一种关照,换一般人,他们还懒得看一眼呢。
但此一时、彼一时。
以这混蛋的性格,现在咸鱼翻身,那要是不拿他们开刷才见鬼了。
果然,一看到诺曼.拉蒙特过来,罗伯特.约翰就像是苍蝇看到肉似的满脸兴奋之色。
说着,不等拉蒙特回应,老萝卜就满脸热情笑容朝着拉蒙特伸出了手臂,准备来一个大大的拥抱。
但在瞬息变化之间,这厮以跟他年龄完全不匹配的敏捷速度,以一个刁钻角度,在一位看上去古板、严肃的服务生屁股上飞快掐了一把。
“啊——”
哐啷——
服务生猝不及防尖叫了一声,端着的托盘也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杯子摔的到处都是,也就在这瞬间,老萝卜头像是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友,热情抱住了诺曼.拉蒙特。
“老天。诺曼,是你?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里能见到你。”
诺曼.拉蒙特一张脸黑的跟铁锅一样,别人因为角度没注意到老萝卜头的动作,但他怎么可能没发现。
该死的混蛋!
你心里有怨气我能理解,可你特么掐男人屁股算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