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恐怖悬疑>柳案明>第145章 继母(五)

族长决定了将事情坦然相告,便不再隐瞒,他讲了那天发案的前因后果。

“那日早上,魏成发现店铺收的月银丢了十两,这可不是小数,他追问任氏是不是又偷拿了银子。任氏骂道:老娘陪你睡,煮你吃,拿几两银又怎么了?

若是任氏口气软和一些,魏成还没有生出休妻的念头。魏成见任氏如此,心里有气,你偷了银还这么蛮横,这样的女人拿来何用?不如休了重娶一位。

魏成便嚷着休妻,他叫了自己的儿子将草民叫到此处。魏成当着众人数落着休妻的理由:任氏偷盗家里财物,几年不生子,脾气暴躁不敬夫。这桩桩都是休夫的理由。

草民劝了几句,见两人都不退让,也就同意了魏成休妻。任氏当时口吐狂言:敢休老娘,我杀你魏成全家。

草民起草休妻文书,任氏见魏成与魏家家族动真的要休妻,又心慌开始求饶,说今后改过,好好伺候夫君。

魏成不愿,他说:任氏谎话连篇,今日认错明日再犯,他累了,只想休妻。

休妻文书要写三份,男女各保存一份,交官府一份。休妻文书写好后,魏成先画押按手印,草民也画了,还有见证人也都画了。魏成将休妻文书递了一张给任氏,让她收拾东西立刻从魏家走人。

任氏走进室里,大家以为她是收拾东西归家。哪知她手拿着一根棒子出来,冲着魏成就是劈头盖脸打去,魏成当场被打死。

魏家村的人从没遇到过如此之事,都惊呆在场。半晌,草民才醒悟过来,看着血淋淋躺在地上的魏成,对魏成之子道:你父被人所杀,为子怎能不报杀父之仇?

魏子轩当时见父被杀又惊又吓又慌,他听我说此话,就从任氏手里夺过杀父之棒,将任氏也当场打死。

事后,魏家村的人都听了草民的话,此事不再提及,将魏成夫妻葬在了一处。”

柳芸道:“任氏偷盗,你们知所为何事?”

族长道:“任氏偷夫家东西是为了顾她的娘兄弟,她的兄弟带有一孩子,又懒又好吃,家徒四壁,只得靠姐姐援助度日。”

柳芸摇头:“那个孩子不是她兄弟的,是任氏的私生子。她偷东西是为了养儿子。”

魏家村民听了此话大吃一惊,议论纷纷:“从没听说过此事,任氏居然有私生子。”“她不是生不出孩子吗?”“这女子实在胆大,居然生下私生子。”……

族长疑惑地道:“任氏生有私生子,大人如何得知?”

“今天我们出城时,拿到一个小偷,他十岁大小。我盘问他时,他自己说出真相。既然他自己承认为任氏的私生子,应该是所言不虚。”

族长长叹:“若任氏老实承认自己有私生子,魏成也许会认下那孩子,以魏成的家业将其养大也不成问题。何必偷偷摸摸行事,最后搞成现在这样,双双丢命,连累大家。”

柳芸不明白一件事:“魏家村上下将事情瞒得如此严密,任氏的兄弟从何得知你们将他姐打死安葬了。”

族长解释:“他来寻过他姐要粮,魏子轩觉得他带着个孩子可怜,就告诉了他实话,也一直助他吃喝。没承想,任氏兄弟如一条赖皮狗,胃口越养越大,给他粮不满意,他要银子。魏子轩年轻,他父亲的铺子落他手上,连连亏损,他实在给不了任氏兄弟要的银子。便由着他威胁告官了。”

事情到此才算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柳芸皱着眉头,如今看来原告及被告皆为有罪。

柳芸对族长道:“你恐怕得跟我们走一趟了。你要去府衙再说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你还要获罪。”

族长低着头,族长妻子走上前拉着他的衣袖:“官人,你要有事,我们家怎么办呀。”

族长安慰她:“你照顾好孩子,长子大后继承族长之位时,你要告诉他,有事报官,不能按族规取人性命。如今不比前朝,无法无天。”

族长夫人呜呜哭了起来。村民们也有人哭,有人嚷着族长无罪。

柳芸之前看过《大明律》,任氏之弟知真相不报官一罪,进行威胁又一罪,诈骗又添一罪;魏子轩杀继母;族长知情不报隐瞒真相都是重罪。尤其是魏子轩,他杀的是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会被判凌迟处死。

柳芸问:“魏成的休书在何处?”

族长道:“他二人各持一份,草民这有一份,本是要上交官府,出事后便没上交。”

“带在身上吧。”

柳芸想,拿回去私下与程大人商议一下,看这种情况还算不算杀母。柳芸觉得凌迟处死实在太过残酷,千刀还让人不死,得多受罪。

几人默默往回转,没人有心情说话。

郭捕头与肖五都想着,若是我父被继母所杀,我也一样要报仇杀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俩人认为魏子轩做得对,族长也做得对。

果然,押着族长回应天府衙,同程大人将此事一说,程大人嘴里也同样说:“报杀父之仇有何错?”

柳芸无奈地道:“《大明律》上白纸黑字写着的,程大人想让魏子轩无罪,你得拿出证据来说服刑部。”

程大人眼睛转了几下:“柳老弟,你同徐大人交好,何不前去说情?”

柳芸道:“与其说情授人把柄,不如咱们先想办法处理。”

“能想到什么办法?魏子轩杀继母,根据《大明律》他就得被判凌迟处死。”

柳芸建议:“大人,先将原告拿了,让他认罪再说魏子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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