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 陆嫣被迫醒过来好几次。

她终于明白, 为什么沈括要选在这个时候。

他心里蓄积了饱满充沛的情绪, 这些情绪,没有办法用言辞表达。

但是陆嫣感受到了, 从他时而温柔时而【...】的【...】中,从他痴迷的眼神,从他每一寸【…】中, 她都能感觉到。

沈括爱她到了极致。

他的【...】对于她而言, 并不合适,前几次,陆嫣都快晕厥了。

不过沈括的优秀并不在于工作与学习,他的优秀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譬如这些事, 每一次, 他都有新的尝试和突破。渐渐的,生活倒是异常地和谐了。

当陆嫣不再感觉到疼痛的时候, 那种飘在云端的滋味,真是不足与外人道哉。

她重新开始认识沈括, 认识他作为一个a到爆.炸的雄性生物, 完完全全不同于过去的另一面。

那个年代流行一句老话叫男人征服世界, 女人征服男人。

但是陆嫣觉得这话不对, 她就一小白, 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去征服沈括, 每次哭着喊着的人都是她。

沈括彻彻底底是把她给征服了, 完全不留余地的...让她服气了。

所以那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这事潜移默化的影响,陆嫣对沈括的态度格外温顺。

连陆臻都时常揉着陆嫣的小脑袋,说她最近好像有点变了。

陆嫣娇小的身子本能地依偎在高大挺拔的沈括身侧,牵牵他,蹭蹭他,满眼似水柔情。

男人和女人天生如此契合,他们尤甚。

沈括越发疼她,疼得入骨入髓。

那段时间,空气里总是散发着无比甜蜜的玫红色泡泡。

生活与事业总是相辅相成,经历过这次危机之后,沈括的事业终于开始呈现次方型上涨的趋势。

连陆简这样的老派大资本都没能将他击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击败他。

*

后来沈括带陆嫣去海边旅行了一次,两个人宛如新婚蜜偶般,如胶似漆,惹人羡妒。

但是风平浪静的闲暇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简瑶之死这件事,宛如乌云般积压在陆嫣的心头。

尤其是他们旅游回来之后,陆嫣和简瑶几次接触,她能够明显感觉到简瑶情绪不太好,易怒,脾气也坏了很多。

那天晚上几个兄弟一起聚餐吃饭,在饭桌上,因为简瑶不喜欢吃苦瓜,而陆臻将苦瓜夹在她的碗里,简瑶直接碗里的饭菜倒扣在桌上,完全不顾及陆臻的面子,冲他发了火——

“我说不吃就不吃,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陆臻的脸色是肉眼可见的尴尬,他拉拉简瑶的手,低声说:“行,咱不吃苦瓜,别吃的,服务员,重新拿一副碗筷来。”

简瑶心头压着一股子无名之火,无处发泄,所以拿着包起身离开了饭桌:“不吃了,走了。”

这世上还没人敢这样给陆臻甩脸子,除了陆嫣以外,众人都有些吃惊。

梁庭立刻缓和气氛,笑着对陆臻说:“把媳妇儿都宠出脾气来了,还是你行啊,陆臻。”

陆臻苦笑了一下:“她工作压力大。”

陆嫣和沈括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微妙。

叶迦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漫不经心评价道:“也就你喜欢这款,完全没有女孩该有的样子。”

“关你屁事。”

“不关我的事,反正又不是我女朋友,谁苦谁知道。”

这顿饭吃得不欢而散,本来陆嫣是想叫住陆臻,聊聊简瑶的事情,不过途中简瑶给陆臻打了三个电话,催促他赶紧回家,所以陆嫣话还没说出口,陆臻便马不停蹄地匆匆赶了回去。

陆臻不是没有脾气,但是他从来不会在外人甚至是陆嫣面前,冲简瑶发脾气。

但是在家里,两人也免不了磕磕跘跘、吵吵嚷嚷。

陆臻已经准备好了一套发作的台词,深呼吸,假装自己很凶的样子,用钥匙拧开门,大喊了一声:“简瑶,你给老子滚出来!”

房间,空荡荡,没有开灯,周围一片漆黑。

厨房里似乎有微弱的光线溢出来,陆臻换了鞋,走到厨房推开门——

简瑶背对着他,似乎正在煮东西,边煮边吃。

没吃晚饭,兴许是饿坏了。

陆臻揉揉鼻子,冲她喊道:“刚刚你让我很没面子,知道吗。”

简瑶没理他,拿着筷子继续吃。

“快道歉,不然今晚跟你没完!”陆臻没好气地说:“你还吃,吃个屁...”

陆臻话音未落,忽然看到旁边案板上摆着的半截苦瓜,他猛地睁大眼,愣住了。

“你在吃什么?”陆臻走过去,看到简瑶正在嚼一根半熟的苦瓜,锅里热气腾腾,煮着另外一根。

“简瑶!”陆臻脸色稍稍变了:“你不是...不爱吃这个?”

简瑶大口地吞咽着,眼泪跟着滚了出来:“对不起。”

陆臻眉心紧蹙,夺过她手里的苦瓜,扔进了垃圾桶:“不爱吃就别吃啊,多大个事。”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一连说了十几个“对不起”,边说边哭。

“我不该对你发脾气,不该当着那么多人,让你没面子,对不起。”

陆臻之前准备要大发雷霆的话...全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连忙回抱住简瑶,轻轻抚着她的后脑勺,柔声说:“嘘,好了,没事了,我又不生气,完全不生气。”

简瑶的情绪似乎不太对劲,很崩溃,回来的路上她就后悔了,几乎是一路哭着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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