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小心走光啊。”高崇岳一向嘴里不留德。一个字,贫。将腿重新收回来,方灵玉哼了一声。“在一头牲口面前,本小姐就是走光,那牲口也不懂得欣赏。”“我靠。”高崇岳无奈,有些人天生就是相互克制的,男子中最克高崇岳的就是霄天宇,女子中最克高崇岳就是这个方灵玉了。
不过这就证明两人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一番交谈下来,竟然发现两人都是来玩的,真有一种很巧合的感觉。“你听说过这种病吗?”方灵玉刚说完方万长的病症,高崇岳就皱起了眉头。听方灵玉这么问,高崇岳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只能问你师哥了。”方灵玉无奈地说道:“现在就是联系不到他呀,不知道他躲到哪儿去了。”“不能怪他,这江湖那么大,有太多的事情要他做,他的身份又这么敏感,东奔西跑的极为正常。你看我,还没刚在八字门里待两天呢,我义父愣是把我赶出来了。”高崇岳很认真地说道。
高崇岳算是在替霄天宇说话,几年前的高崇岳可以说是亦正亦邪,就算换了另外一个人,高崇岳都不会这么说。但在方灵玉面前,他愿意坦诚相见,并不隐藏自己的缺点,只将心中最真实的想法讲出来。因此才有了上面这番话。
高祟岳和方灵玉天南海北地聊着,不时欣赏着周围繁华的景象,很是惬意,每一对关系亲密的男女都有着自己最喜欢的相处方式。高崇岳和方灵玉很喜欢聊天,更喜欢在人群中聊天。他们生性都偏爱热闹,就这样走上几个时辰,他们都不会烦的。如果换做霄天宇和上官清婉,他们反而更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静静的吹个风,钓个鱼什么的。这就是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话题很快就扯到了这周围的繁华景象上,高崇岳看了看周围,转头好奇地对方灵玉问道:“你发现没有,这里的人音律细胞都满发达的。很多人好像都在哼歌,但怎么听起来都像是一首歌呢?”方灵玉在小的时候来过天冥府一次,知道这儿的情况,便笑道:“这就是这儿最流行的歌呀。数年前父亲带我来这里的时候,他们这里的人就都会唱这首歌,没有什么好惊讶的。”
高崇岳释然地点了点头,忍不住说道:“这歌还满上口的嘛,同时也挺好听的。民谣也有着民谣独特的味道。”方灵玉极为赞同且欣赏地拍了拍高崇岳的肩膀,赞道:“你还真不像那些寻常俗物,懂得欣赏民谣啊。”高崇岳故做愤怒,“那证明你还不了解我,我身上的优点多到你数不清。”方灵玉随即掩嘴轻笑了起来。
高崇岳又侧耳听了一听,还真记下了这首民谣。歌词大概是这样的:翻云覆雨同天开,阴走三,阳走四,山中云雨顺河走,千回百转终归一元。高崇岳也很快就哼上了这首歌。越品,高崇岳越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很久以前就听过很多遍一样。不过对于这种上口的歌,往往会带给人一种熟悉之感。这就是典型的错觉,所以高崇岳并没有放在心上。
高祟岳选择和方灵玉住在同一个客栈,将马拴好之后,两人复又走了出来。“你要去哪玩呀?我带你去,这地方从小到大,我来了很多次,就免费给你做导游了呗。好玩的地方,我带你去,省的你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方灵玉说了半句谎话,这个地方她才没有来过很多次呢,不过她已经先玩了一天多,也确实知道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地方,所以也有些底气。主要就是想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和高崇岳待在一起。
高崇岳马上就明白了,笑着点了点头,“行,那你带我去吧,省的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再真的让人给坑了。”二人就如寻常的侠侣、伴侣一样,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二人游玩的过程不肖多言,总之两人算是相互陪伴对方,真的暂时将烦心事抛到了脑后。整整疯玩了半日,感觉非常过瘾,“我们还有哪儿没去吗?”方灵玉冲到高崇岳身边,嬉笑着问道。高崇岳低头研究着地图,他这是被逼无奈买的。方灵玉开始带的路还可以,但玩到第二个地方就开始迷路了。问路问了得有三十回,才算重新找到了大路。高崇岳不想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才买的这张地图。这张地图虽然是手绘的,但确实是当地生活的村民、猎户等人亲手绘制的,可用度接近百分之百,而且说的夸张一点,如果纸足够大的话,哪里有多少棵草,哪里有多少棵树,树上有多少片叶子,都能轻松的画出来。
“貌似就剩一个天冥府遗址了。”高崇岳看着地图头也没回地说道,方灵玉皱了皱秀眉,疑惑问道:“天冥府不是还有几个人吗?怎么就有天冥府遗址了?”高崇岳合上地图,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既然你不知道,就让本公子来为你解释一下吧。天冥府是有人在,但明面上是灭宗了。天冥府的历史何等悠远,单是灭宗至少都有一个甲子了。更何况一般来说,人数达到千人以上才算一个宗门,你听说过有几十个人组成的宗门吗?就好像现在的方东宗,那人不是剩的更多,可以说他们现在凑凑还有七八百人呢。含糊一下子也算能成立一个宗门,但方东宗明面上不也是灭宗了吗?灭宗容易复宗难,就好像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各有难处,所以复兴一个宗门不是这么容易的,就好像这天冥府,那几十个人硬生生开启了这一个庞大的集市,还将这里经营成了游玩佳处,手里肯定不缺钱,但从宗门上来说不还是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