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丁宁弄不明白为啥苏子期突然这么重口味了,但这并不妨碍他隐形吃货的本质,口味能变胃口不能变,就苏公子这饭量这性子,必然是不会吃完,留着肚子吃点新奇玩意儿不香吗?
按他俩这关系,丁小将军不介意勉为其难帮他吃完,老板今天准备的豆油不错,用来蘸赠送的小菜烧麦都挺好吃的。
先端上是两碗肉馅的馄饨,老板一锅煮面食,一锅熬高汤,煮好浇上高汤撒点葱花比什么都香,丁宁马上夹了一个吃了。
他也不怕烫,热腾腾的食物细细地嚼碎,品尝到绝佳的滋味,那双好看而凌厉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弯弯的,俊俏的少年郎此刻显得可爱而满足,那种明朗惬意的幸福轻松地飞扬开来,身边的病公子看见也不由微笑,丁小将军一向就是很随性又很好的人。
——当然败在丁宁刀下的人一辈子都憎恨他,死了也要诅咒他,因为他手中那把很狭很长很锋利的刀不是样子货,而他这个人的刀法处事,便是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但在苏公子眼里,丁小将军一直是个很好的人。
那样骄傲优秀的少年郎,有侠气义气,也有骨气,有理性智慧,他还是一向讲求公正的人,本该讨得世上所有人的喜欢,就算他们眼瞎了,苏子期总是喜欢的,丁宁与连城璧是他在世上为数不多的至交好友。
或许丁宁有时候比连庄主还要特别一点儿,因为人啊,都是这样感性的动物,再冷静的人也愿意和美好璀璨的事物多待一刻,因为在他们身边很舒服,天生的至恶则另当别论了。
苏公子先喝了一口高汤,合着些许葱花,他不太记得七八岁时吃的滋味了,只想起那时候是冬天,傍晚下了学,天已半黑,在冷的时候吃点热的东西,别管那些有的没的,肚里舒适,身上也暖了。
咬开手工擀的皮,吃里面的肉,之前他从来没有吃过这家肉馅的馄饨,不过味道确实很好,原来是用去骨的鸡肉,加入松子仁做的,再用姜汁、葱、酱调味,用料自然比不上韩府冬至时做的“百味馄饨”,但苏子期却更喜欢这个味道。
松子大概是自家采的,又用最普通的食材调配出最有心意最顶尖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吃呢?至少比不怀好意的人送来的馄饨好吃,富有人家当然要吃出些花样来,一只碗当中盛有十几种馄饨,谁也不懂里面是不是加了“特别”的料。
愈是年节府中也愈忙,出点“乱子”再正常不过了,只要管事的人想,而谁又知道管事的人背后是怎么想的,又是谁家的人?
只是,再有心意的东西,也再不是当年的味道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当初,并不都是阴谋诡计,有时抛开一切,不管繁重的课业,也没去想麻烦的礼法仪态,安逸放松,和其他或忙碌或悠然自得的学子也没什么不同。
只是少了那个陪他一起吃馄饨人而已,只是少了那个人,好像一切就不一样了。
苏子期没有吃过这种肉馅的馄饨,是因为有个人给他点好了黑鱼肉的馄饨,这家的腥馅馄饨是不加猪肉鲜肉的,没有任何发物,除了丁点姜末,什么重口的调味香料都没有。
因为苏公子的身体实在太差了,他那时吃这样的食物最好,而那个人便是最了解他,与他最是要好的人。
苏子期没怎么咀嚼,他随便咬几下就囫囵吞枣似的咽下了,直到只剩最后两个时才停下来,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汤匙与瓷碗发出碰撞的声响,公子已把手中勺随手放下了。
他静默片刻,才轻轻说道:“很多人说这家的腥馅馄饨做的最好,我第一次来就是吃这个,荠菜与黑鱼肉配在一起,有点山家清供里的滋味。”
丁宁不知何时已吃完了自己的那份,老板夫妇还在忙碌,揭开锅盖,熏然蒸腾的水猛地上升,人的样子有些模糊了。
鱼汤凉了以后有些腥气,但滚热的时候都是鲜美的香味,这家的汤也好喝,鱼肉剁得很有嚼劲,鱼头、鱼骨用来熬汤,一整条鱼利用得很干净。
丁宁望着苏子期,有些迟疑又有些肯定:“你以前应该也只吃过那一种口味吧?别的朋友,和你一起吃的。”
“我想,除了李明睿,再无旁人叫你这样牵肠挂肚了,至于我和小连嘛,就不知道行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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