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丝毫没有因为念青筠方才说的话感到懊恼。

她的性子,一向如此。

只是她如果不喜欢自己,又怎会带他来凌族圣境?

况且…

念青筠的冰清玉洁,乃是圣州共识。

传言曾经有位古族少主因为无意间触碰了一下她的衣袖,最后竟被念青筠追杀九万里,生生斩下了一臂。

而自己可是真正亲吻过她玉足的男人啊。

一想到那种美妙的滋味,林锡腹中就有火焰燃烧。

不说别的,就念青筠那一双如玉美足,就足够他玩一整年。

哧溜。

“怕?”

凌霄眉头轻挑,目视着眼前的青年。

他能理解,像这种模版成长起来的天命之子,内心里其实都是有些自卑的。

他们从小受人鄙夷,走到哪都会被人嘲讽轻视。

如今站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自然是要装出一副老子天下无敌的样子。

没办法,除了对修为有点自信,他们也确实没啥自信的地方了。

一般这类天命之子,长相都是稀疏平常,名字俗气,家世没落,就连身上的灵宝,也只有寥寥几件。

他们拿什么跟凌霄这种古族公子相比?

当然只有将他们狠狠踩在脚下,才能发泄心中愤懑,铸就无暇道心啊。

“既然不怕,就跟我战一场!”


状态提示:第108章与我1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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