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博士毕业了,也没有谈过恋爱。
我那时候都三十多了,山里人结婚都早,家里人催的紧。
博士毕业后我就回家了,爸妈给我找了个城里的女孩跟我相亲。
女孩天真烂漫,我很满意。她对我也很满意,就那样确定了恋爱关系。
因为我是博士,刚毕业就被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高薪聘请了。
几个月后,趁着一次放假,我回来找她玩,联系感情。
由于我们都没去过歌厅,那天晚上就想去尝鲜看一看。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一位喝醉酒的客人看她漂亮,想要调戏。她激烈的反抗,一失手,用破碎的酒瓶扎进了那人的心窝。
那人当场就没了。
她害怕极了。
我为了她,就和警官说人是我失手杀死的。
就那样,我被判了十三年。
出来后,她早已嫁人了。
而我,没人会聘请一个杀人犯。
我就自己回这里开了家律师事务所。
附近的人都知道我杀过人,尽管知道我是法律学博士,也没人来找我打官司。
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